新余:探索统筹城乡发展新机制

16.03.2015  17:27

城乡统筹发展使我市农村面貌焕然一新。记者 凌厚祥摄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改革创新为主线,积极探索统筹城乡发展新机制,以做精做美主城区为重点,塑造城市特色,着力打造“精、美、特、新”中小城市典范,实施计划单列镇改革、村级民事代办制和竞争立项建设中心示范村等举措,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关键词]计划单列镇改革

2013年2月,我市对分宜县双林镇、渝水区罗坊镇实行计划单列管理。单列镇在保持现行行政区划和行政管理体制不变的基础上,享有部分县(区)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市委、市政府下达县(区)年度目标任务时,对单列镇实行指标单列。同时,单列镇可直接向市直有关部门申报资金、项目等。

为进一步促进罗坊、双林两个单列镇的发展升级,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扩大罗坊镇双林镇部分管理权限的指导意见》文件,明确了21个部门通过委托、派驻办理等方式下放了134项权限。罗坊镇双林镇的居民在办理相关事项时,将无需再费时费力进城,就近在家门口即可“一站式”办理。目前,各项权限已对接到位,相关单位已入驻镇便民服务中心,派专人负责提供窗口服务。其中,罗坊镇的便民服务中心共投入资金20多万元,设置了国土、国税、工商、规划等18个便民服务窗口。

[关键词]村级民事代办制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罗坊镇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代办中心,在36个村委会设立了代办点,并制定代办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困难群众从此实现“不进厅、事办清”的愿望。如今,村级民事代办制已在全市铺开,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行政村设立民事代办服务点,村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每个服务点配备一名民事收集员。根据群众需求,把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能够代办的服务事项全部列入代办范围。主要包括二类代办内容:一是证照代办服务。主要代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各种证件,包括身份证、生育证等证件。二是公共事业服务。

主要代办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的各种发票报销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农医保发票报销、大病补助发票报销、计生证明等。

推行村级民事代办制,由市县(区)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级民政部门和行政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公安、人社、卫生、计生、银行等窗口单位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建立“有偿代办”制度,适当给予民事代办员一定经济补助,补助标准由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制定,建立财政投入机制,自2015年起,市财政给予每个行政村每年5000元民事代办经费,县、乡两级财政也要安排相应经费。

[关键词]竞争立项选村庄

中心示范村建设是我市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平台,是破解“三农”问题、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重要途径。2014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行中心示范村建设的工作方案》,提出选择19个千人左右大村或连片村落,创建特色产业村、文化名片村、休闲旅游村等各种类型的中心示范村。

在自主申报、县区筛选、实地考核、演讲答辩、择优定点的基础上,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公开评选、竞争立项”的方式,按照专家审核、公开陈述、现场打分、当场亮分的步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农村建设点公开评选工作,首创以公开竞争的方式分配财政资金,把好项目单位“入门”关。

针对过去新农村建设帮扶责任不明、一年一换的问题,我市创新领导挂点方式和单位帮扶机制,实行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挂点帮扶方式,每位领导分别挂点1个中心示范村,对应安排一个综合牵头单位,安排2~3个帮扶单位,共同推进中心示范村建设。目前,19个中心示范村由市规划设计院统一组织实施规划编制工作,围绕“六个好”要求高标准推进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