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渝水区检察院三举措推动侦查信息化建设

20.11.2014  17:25

今年以来,面对职务犯罪呈现智能化、科技化、隐蔽化、团伙化的发展趋势,新余渝水区院与时俱进,全面加强自侦部门侦查信息化建设,提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

搭建侦查信息平台,拓宽自侦信息共享新渠道。一方面,该院建立已办案件资料库,内容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查处判决情况、现有案件线索利用处理情况、行贿人不良记录情况,以及与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有关的法律规定、行业规章、重点岗位职能职责等信息。另一方面,与纪检监察、审计、工商、税务、金融、反洗钱监测中心等经济管理部门建立共享职务犯罪信息机制,以保证自侦案件能够及时获取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线索。

运用信息侦查技术, 开启侦查突破新思路。一方面,加大自侦部门干警的教育培训,组织干警加强现代财务、监控分析技术学习,熟悉司法会计查帐软件建设与推广运用,为确定办案提供宝贵的证据和节约时间;另一方面,为便于搜集办案隐密的证据,组织专人学习电脑硬盘恢复技术及推行实践应用,全面掌握话单分析软件的使用,并指派专人加强与国安和公安技术侦的联系,利用对方的资源为获取侦查办案的重要信息。

实践电子证据运用,探索侦查取证提供新模式。一方面,购置电子取证设备、手机取证设备、存储只读设备等技术装备,夯实电子取证工作基础。通过业务研讨和模拟取证等专业的学习培训,加强培养检察干警对电子证据收集能力,为更好地开展电子取证奠定人才基础。另一方面,严格规范取证程序,确保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程序合法性。同时,在讯问过程中,重点从电子证据的来源、合法性、真实性和与案件的关联性方面着手,突破犯罪嫌疑人拒供防线,为突破案件打下坚实的基础。(刘规海 刘玉娟)

供稿:新余渝水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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