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渝水:行政拘留八名涉嫌扰乱单位秩序、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违法人员

16.10.2014  21:01

 

10月15日,在市局和分局领导统一指挥调度下,新余市渝水公安分局北湖路派出所快速反应,主动出击,果然查处一起涉嫌扰乱单位秩序、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案件,依法行政拘留8名非法上访人员,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坚决遏制了违法犯罪人员的器张气焰。

经查,2014年10月15日上午8时许,吴某根、刘某强、吴某平、黄某根、范某平、彭某兵、付某子、李某兵等八人因新余国际广场工程款没有支付到位问题纠集100余人到新余市人民政府门口非法闹访、讨要说法。期间,他们采取拦截仙来大道交通行驶、围堵市政府大门、拉条幅、静坐等方式,一度造成交通秩序混乱、车辆无法正常出入,严重扰乱了道路交通和单位正常工作秩序。

北湖路派出所闻警而动,在劝说疏导无果情况下,北湖路派出所民警迅速行动、妥善处置,依法传唤吴某根等八人到派出所接受询问。在扎实有力的证据面前,吴某根等八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刘某强、黄某根、彭某兵各处行政拘留十日的治安处罚,对李某兵、吴某平、付某子、吴某根、范某平合并各处行政拘留二十日的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