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规划设计院用公款支付足浴消费 副院长吴智平被处分

02.01.2015  17:27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2月30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12月30日,新余市纪委对市森林公安局仙女湖分局局长黄永福借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市规划设计院违规用公款支付足浴服务消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出通报,并分别给予当事人党纪政纪处理。

  森林公安局仙女湖分局局长黄永福借操办升学宴违规收受礼金

  2014年7月27日和8月2日,黄永福分别在新余市区、分宜县城两地为其女儿举办升学宴,违规收受同事、下属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服务对象礼金5900元。调查期间,有关违纪款已全部退还。经市纪委第四纪工委研究,决定给予黄永福党内警告处分。

  规划设计院违规用公款支付足浴服务消费及向职工发放购物卡

  2013年12月,2014年4月和8月,新余市规划设计院先后三次以接待外地客户名义用公款支付足浴城服务消费共计3452元;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市规划设计院以工作日午餐补助名义向职工发放超市购物卡共计金额36.61万元;分管副院长吴智平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经市监察局第五监察分局研究,决定给予吴智平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