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新区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新进展探索形成一批好做法好经验
为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在引领改革发展和创新体制机制等方面的试验示范作用,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印发《关于推动国家级新区深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创新的通知》(发改地区〔2015〕1573号),要求各新区在全面抓好简政放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市场化营商环境等共性改革任务的同时,结合各自特色和优势,围绕1-2个重点问题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其他地区提供引领示范。一年来,各新区着力以创新促转型、以改革促发展,探索形成了不少既有新区特色又具借鉴意义的体制机制创新举措。
一、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各国家级新区着力优化行政管理架构,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提升管理服务效能,不少改革举措走在全国前列。一是深入推进大部制改革。滨海新区成立行政审批局,划转18个部门的216项审批职责,形成单一窗口、全项受理,专业审查、团队支撑,严格把控、终身负责的审批运行模式。兰州新区推动组建大综合执法局,集中执行城市管理、规划、国土等7大领域1791项行政处罚权。二是大幅压缩行政审批事项。贵安新区行政审批事项从700多项精简到149项。广州南沙新区市场准入前置审批事项由101项压减为12项。福州新区推出“市区同权、多点办理”的政府管理新机制,行政许可事项减少73%。大连金普新区出台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规范行政权力的增加、变更或取消程序。三是持续健全法制服务环境。广州南沙新区建立国际仲裁和商事调解机制,组建了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福州新区设立福州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院,设立台胞权益保障中心法官工作室。
二、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全方位开放新格局
国家级新区加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融合发展、联动发展,在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加快实施区域通关一体化。两江新区组织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省市检验检疫机构,建立以“出口直放、进口直通”为核心的一体化通关模式。滨海新区实施京津冀跨区域检验检疫“通报、通检、通放”。舟山群岛新区建立“沪浙出口直放和无纸化通关”机制。二是全面拓宽单一窗口服务领域。各新区从不同侧面探索单一窗口服务模式,从内资企业到外资企业、从企业注册到企业变更、从地税到国税、从国际贸易到跨境电商,实施“一口受理、一窗统办”。三是不断优化外贸服务环境。浦东新区启动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广州南沙新区在全国率先开展“智检口岸”试点,率先推出跨境电商质量溯源查询平台。舟山群岛新区围绕推进江海联运推出“出口货物海关电子信息放行”举措。四是深化与港台地区合作。广州南沙新区建立粤港陆空跨境联运中心,将香港空运货站货物收发点延伸至南沙。福州新区推出“对台原产地证书核查机制”等5项针对台湾地区的贸易便利化举措。
三、树立发展新理念,因地制宜探索新型城镇化路径。
各国家级新区立足自身优势,探索形成区域特色鲜明、与经济水平相适应、惠及周边群众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一是优化城市发展空间。贵安新区构建“组团+群落”的山地特色新型城镇化空间布局,编制建筑风貌导则,形成独特的建筑风貌指引。西咸新区构建“开敞田园、紧凑城市”的现代田园城市格局。二是加强建设用地规模管控。南京江北新区明确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规划面积的1/3。西咸新区在各板块集中建成1平方公里的核心区,在核心区外围依托都市农业、原始村落建设特色小镇。三是采用股权类投资基金统筹城乡发展。贵安新区设立资金募集对象为直管区农民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农民人均纯收入从托管前4200元增加到8560元。湘江新区以股权投资方式设立城市发展基金,投向棚户区改造、保障房等项目。四是创新征地农民利益保障机制。西咸新区推出“五金”(现金+租金+股金+薪金+保障金)拆迁补偿模式。贵安新区探索留地安置、入股安置、住房安置等多种补偿模式。
四、探索绿色发展,创新生态文明建设新途径
各国家级新区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努力走出一条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新路子。一是探索建立市场化的环境保护机制。贵安新区探索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初始权有偿分配、排放权交易等制度,成立环境资源交易中心。二是严格污染企业清退和遗留用地再利用。湘江新区率先实现了环境保护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多规合一”,明确所有污染企业加快退出,并以生态修复方式依托废弃矿坑建设冰雪旅游项目。三是注重发展高性价比的绿色产业。西咸新区建设建筑产业化基地,建设经济适用的综合管廊,在保证主要功能性的前提下,成本降低为传统方式的1/10左右,建成全国首个小区干热岩供热PPP项目。
五、创新配置方式,建立资源要素集聚新机制
推动资源要素在国家级新区高效集聚,实现资源高效利用和有效产出。土地方面,天府新区引进社会资金投资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指标收购储备暂行办法,从国家重点扶贫区域和灾后重建地区购买建设用地指标支持新区建设。金融方面,湘江新区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片区一级开发,探索采取未来预期收益分成模式合作开发;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570亿元战略合作协议,确定在项目软贷款、存量贷款调整与置换、增量贷款发放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科技方面,青岛西海岸新区采取引进科研院所、促进区域内科研机构转型升级、依托优势企业开展主要技术研究攻关等多种方式,推进海洋科技平台发展;大连金普新区与国际大学创新联盟合作建设“国际创新中心”及“国际大学(大连)众创空间O2O孵化加速平台”。人才方面,浦东新区建立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青岛西海岸新区着力打造“国际海洋人才港”。
目前,各新区探索形成的部分成功经验,已在一定的领域和范围内进行了复制推广。比如,滨海新区成立行政审批局的做法已在天津市其余15个区县推广实施,为全国开展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提供经验。浦东新区探索形成的全面负面清单制度,已在广州南沙、福州等多个新区推广实施。各新区加强对接合作、推动共同发展已形成共识并逐步实施,西咸新区与广州南沙新区采取一园多地方式共同建设中俄丝路创新园,贵安新区与浦东新区共建浦东(贵安)产业园和贵安金融港。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的第一年。国家级新区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方面应该也能够继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推进新区发展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推进“三大战略”,进一步优化新区区域布局,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增加制度供给,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推动新区形成你追我赶、竞相发展局面,努力把新区打造成为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的重要平台,为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作出新贡献。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把深化创新作为促进新区发展的重要举措,继续支持各新区继续围绕1-2个重点问题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再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做法和经验,力争形成一些有影响力的重大创新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