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让校建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为加强校建资金监管力度,近年来,新干县把校建资金监管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坚持做到各类校建工程项目资金运行到哪里,监管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通过先规划后投入、实行采购招标、坚持全程监管“三项举措”,筑牢资金投入的“篱笆”。仅2013年,该县校建工程项目就达75项,投入校建资金7000多万元,笔笔资金专款专用,用在实处,未发现挪作他用或违规使用资金现象。
坚持先规划后投入。随着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不断加大,各类校建项目资金越来越多,为此,该县要求各中小学校,对校舍维修改造、簿弱学校改造、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改造、农村小学重建、食堂专项建设、教师周转房建设等各类校建项目,要结合当地人口数、服务半径、经济水平、地理环境、教育中长期发展和农村城镇化建设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全盘规划,周密测算、科学布局。做到先规划后投入,没有规划坚决不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按照“投资一所,完成一所”、“建设一项,达标一项”的原则确定中小学校校建工程项目,并足额安排预算,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到各个学校。
严格采购招标制度。为从源头抓起,该县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制度,根据工程招标规定,工程预算造价达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要通过县政府采购实行公开招投标;维修工程在30万元以下的项目,按照区域集中的原则统一打捆实行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后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以确保招投标不流于形式,促进校建项目正常施工。
实行全程监管制约。根据校建工程项目资金的走向,将资金运行过程分为事前预算、事中施工、事后决算三个环节,把握住三个环节的关键节点实施有效监管。事前,对校建项目规划设计中资金方面,通过实际检查,对照核算办法进行审核,着力避免人为因素造成的预算过高的问题;事中,派专人到实地检查,施工项目是否匹配、项目设计是否有出入、材料购置费和资金使用是否相符,并对用工用料情况现场督查,将检查结果作为结算工程款审核的依据;事后,每个项目完工后由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单位共同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通过县国库集中支付工程款;对“问题工程”,实行“亮剑”,加强查纠,以确保每项校建工程项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