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武宁:新招教师任教乡村增强师资稳定
怎样让乡村教师“招得来、留得住、教得好”?昨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培养制度、编制、待遇等多方面进行了明确。(9月24日重庆晨报)
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乡村有300万左右乡村教师在默默耕耘、无私奉献,普及义务教育。然而,与城镇教师相比,乡村教师的待遇水平、生活条件、晋升渠道存在明显差距,使乡村教师流动呈现“向城性”。这种“只上不下”现象,甚至让一些乡村教学点呈现出后续无人代课的窘境。重庆出台《通知》,既注重乡村教师本土化培养,又开拓乡村教师来源,无疑是一项增强乡村师资稳定的重要方略。
虽然说,乡村教师流动是个体自由和市场经济下的正常情况。但教师个体流动过快,打破进出平衡,必然引起乡村教师整体波动和不良影响。如:一些乡村教学点,因老师转岗、离职,导致学校无人代课。如果把村小或偏远乡村教学点撤并了事,只是推行集中式“大班”教学,既给教学增添困难,又易造成过早离家寄宿的孩子身心发育障碍。
因此,破解乡村教师队伍发展难题,不仅要解决乡村教师编制、职称、待遇等现实问题,更要从乡村教师源头打好基础,增强师资稳定。从这个意义来说,《通知》既通过乡村卓越教师培养工程,引导师范院校根据区县(自治县)需求定向培养规模适当的乡村教师,又建立新聘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制度,要求城镇学校新招聘教师到乡村学校任教时间不得短于2年。就是以政策方略建立合理的本土乡村教师引入机制,引导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解决乡村教师短缺问题,并能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可以说,新招教师任教乡村2年,是保持乡村教师队伍平衡的务实举措,增强了乡村师资稳定。目前,由于一些村级教学点规模小、生源少,国家努力向这些人口稀少的教学点调剂编制、加强人员配备,也有相应限度。加之,一些乡村偏远、贫困、地势复杂等实际情况,要保持乡村师资力量,仅靠教育引导毕竟效果有限。为此,《通知》对乡村教师职称评聘不仅不作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和发表论文要求,给予评聘职称倾斜,而且实行越边远越艰苦地区,补助标准越高的生活补助政策,提高乡村教育生活待遇,必然增强乡村教师队伍的稳定性,且能在短时间内解决乡村教师短缺、留不住、教学水平不高的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要让乡村教师把岗位作为个人长久的事业平台,体现应有的价值,还应为乡村教师提供多元化发展空间。鉴此,创建“互联网+乡村教育”,让乡村教师利用远程教学、在线课程等形式优化课堂教学和进行自主学习,既能化解乡村地域偏远的客观制约因素,更能保障乡村教师基本的现实和发展需要。相信,随着乡村教师队伍师资稳定,主体力量增大、增强,必能造就出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使乡村教育大有作为、大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