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新政 出租车早晚高峰实行“双计费”
中新网南京3月19日电 (张楠)“自2014年3月20日起南京市市域出租车在早晚高峰期间实行‘双计费’”。19日,南京市物价局发布了公共交通政策,南京市在早晚交通高峰7:00-9:00和16:00-19:00时段内实施“双计费”。
“双计费”是指“计程收费”和“计时收费”两种计价方式。计程收费是按载客里程进行计算收费;计时收费是就载客中出现低速或停驶等候的时间也进行计费。在计程收费的同时进行计时收费称为“双计费”。
南京市物价局副局长徐卫华介绍,在早晚高峰时间段进行“双计费”是当出租车行驶时速在12公里以下时,按车公里租价/5分钟计时收费。经济型(如桑塔纳等)出租车计时收费标准为2.4元/5分钟;其它车型(中高档以及纯电动出租车)计时收费标准均为2.9元/5分钟;同时在早晚高峰期取消5分钟免费候时。
南京目前的出租车起步价是9元/3公里,租价是2.4元/公里。按照里程计费规则,以100米为计费单元,超起步公里后,每100米计价器自动累计0.24元,依次累加,计价器会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以元为单位显示金额;按照计时计费规则,以30秒为计费单元,当时速小于等于12公里时,高峰时段计价器自动进入低速计时计程双计费模式,此时里程计费规则不变,同时每30秒计价器自动累计0.24元,依次累加。
徐卫华表示,明天开始实施的“双计费”出租车,是对出租车计价器程序进行升级。改造完毕的出租车贴有新的标示,不同颜色的标示,计费价格不同,市民可以根据出租车上的新标示来进行付费。
据了解,南京市市域全部出租车计价器程序升级工作确保在五月底前完成,运价调整期间,市域出租车计价器已调整完毕的出租车执行“双计费”,计价器未调整的出租车执行原运价标准。(完)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