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5年秋季开学收费“新政”发布

01.09.2015  09:06

严禁收取军训费看护费等费用

  昨日,市物价局发布2015年我市秋季开学收费“新政”:严禁中小学向学生收取军训费。市民若发现中小学有违规收费行为,可拨打12358投诉。

  出台本次收费“新政”旨在方便我市更好地进行2015年秋季开学收费管理,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巩固治理学校收费工作成果。“新政”包含6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一半内容与过去不同。据了解,我市今年全面取消高中阶段的公办择校,真正意义上做到公办高中零择校,中小学开学收费中已不再包含择校政策。同时,根据上级新规定,南昌范围的中小学秋季开学后严禁将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午休管理费(看护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另外,“新政”要求,2015年4月1日起,南昌取消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费(不含会考证书工本费),并严禁中小学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见习记者 邓妍 记者 万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