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实施 金融服务需升级
04.04.2014 20:00
本文来源: 江西邮政网站
从今年3月15日起,我国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新《消法》拥有众多新亮点,赋予了消费者新权益,增加了经营者新义务。新《消法》的实施,为消费者带来了“护身符”,银行业需要从多方面改进和完善服务。
新《消法》最大的亮点是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不让商家“我说了算”,比如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严禁强制交易,客户车丢了消费场所得负责,缺陷产品召回,服务明码标价,产品信息应当真实全面,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都得赔,不得出现限制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等。
对新《消法》提及的隐私保护,银行需要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健全客户信息保护的组织架构,完善相关制度措施,确保消费者账户及信息安全,充分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
对新《消法》提及的明码标价,银行要根据新《消法》的条款,探索研究银行产品和服务消保评估的引导性规范,组织对部分常见产品和服务开展专题研究,明确限制性、禁止性规范和鼓励性规范,确定通用的消保评估条目,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服务收费问题,银行需持续开展服务收费专项自查,对照《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厘清所有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并通过营业场所公示、宣传手册、网站公示、柜员提示等多种方式披露,确保公示信息与实际操作相符,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在根据新《消法》改善金融服务的同时,银行还要在提升投诉处理效率和普及消费者金融知识方面加大力度,有效化解纠纷,将消费者不易理解、容易产生争议的业务作为知识普及重点,组织开展好“金融知识进万家”、“送金融知识下乡”等活动。 □金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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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2014 20:00
庐山分公司开展旺季走访活动显成效
为了将“激情盛夏”营销活动落到实处,庐山分公司结合地方经济特点,针对夏季为庐山旅游旺季,游客增多,商铺资金流动量增加的情况,开展旺季走访活动,取得了实效。截至7月29日,该分公司完成“激情盛夏”活动计划145.江西邮政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