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施工监督管理系统将覆盖九成县区

18.11.2016  12:03

  

  近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县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活动方案,提出到2018年年底,全省县(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建设要进一步加强,监督队伍业务水平明显提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逐渐增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趋于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稳步提升。

  根据方案,2016年,各县(区)监督机构认证复审率要达到30%,2017年达到70%,2018年达到100%。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要注重对监督机构建设的投入。2016年,河北省建筑施工监督管理系统在各县(区)监督机构的使用率要达到30%,2017年达到60%,2018年达到90%。同时,做好监督人员教育培训和继续再教育工作,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安全专家集中授课。

  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及所属监督机构的监管方式要逐步实现由实物监督向实物与行为监督并重转变。督促建设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协调管理职责,强化合同履约管理,及时足额拨付安全生产费用。依法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企业及项目进行严肃处理。着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全省建筑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平台,及时公开工程参建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诚信“黑名单”,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努力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环境。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6.11.14 记者 王宝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