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局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督导检查
省旅游局副局长屈乾娜送《旅游法》到鹰潭旅游企业
省旅游局副局长屈乾娜在上饶旅行社检查旅游广告
省旅游局纪检组长陈兵在景德镇指导A级景区安全工作
省旅游局纪检组长陈兵在九江与旅游从业人员进行交流
按照全国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会议的统一部署和省旅游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全省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为做好上半年全省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第一阶段工作,进一步规范春节期间旅游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省旅游局组织开展了对全省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2014年1月14日至17日,由省旅游局副局长屈乾娜、纪检组长陈兵带队前往上饶、鹰潭、九江、景德镇等重点旅游城市开展了督导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各地旅游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并深入到各旅行社、旅游集散中心、A级景区等基层企业检查指导,送《旅游法》到旅游社、旅游集散中心、执法一线,详细了解《旅游法》实施过程中疑惑,对旅游企业、从业人员落实《旅游法》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悉心指导,将政策措施送到旅游企业,要求各旅游企业自觉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
这次督导检查活动的重点是整治违反《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的旅游经营行为,即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安排购物或另付费项目获取回扣以及其他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严厉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的违法行为;二是严厉查处旅游企业以不合理价格,组织从事旅游经营活动行为;三是严厉查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通过合同外加点收费等欺客宰客行为;四是严厉查处以“烧香、解签”等为名,诱导欺骗游客等违法行为。
检查组在开展督导检查期间,还对各设区市旅游局、旅游企业在春节期间旅游安全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和树立“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做好春节前后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