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再念“紧箍咒” 支持媒体曝光

10.05.2016  05:10

  旅游活动中,饮食、住宿差,乘车标准难兑现,擅自改行程、压缩景点,强制消费,诈骗保证金等,这些均需有效监管和治理。记者从政府部门获悉,我省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明确提出支持媒体曝光扰乱旅游市场典型事件,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再念“紧箍咒”。


  抵制“不合理低价游


  我省提出,各级政府要在年底前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旅游案件联合查办、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要进一步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


  旅行社要坚决抵制“不合理低价游”、强迫消费等违法行为。在线旅游企业要遵守公平竞争规则。购物店要自觉抵制商业贿赂。饭店、景区、交通、餐饮等企业要保障游客安全,提高服务品质。


  支持曝光扰乱市场典型事件


  我省提出,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12301”等旅游服务热线和旅游投诉举报网络平台的作用。发挥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和旅游志愿者的监督作用,提醒旅游者遵守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行为指南,自觉抵制参加“不合理低价游”。强化媒体的舆论监督,支持媒体曝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事件。


  全面推进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组织实施,加快旅游新业态、新产品管理服务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我省旅游业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使标准化工作适应旅游监管的新要求。持续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全面提升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探索建立旅游标准化管理与旅游市场准入、退出相结合的制度。


  建立旅游市场主体信用档案


  加快建立旅游行业失信惩戒制度和旅游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立旅游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并将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予以公示。定期发布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旅游经营服务失信记录。建立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打击旅游失信行为。


  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作,建立旅游市场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案情通报机制,及时查处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督办影响市场秩序重大事件


  我省提出,加强对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加大对旅游从业人员的依法经营培训力度。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对接到旅游投诉举报查处不及时、不依法对旅游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的,对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的,以及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规范旅游执法行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对重大处罚决定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事件要实行督办问责制度。

  年底前建统一旅游投诉受理机构


  我省将建立健全旅游执法机制,强化旅游质监执法队伍建设,承担受理旅游投诉、开展旅游服务质量现场检查和旅游行政执法工作。


  各级政府要在年底前建立或指定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根治旅游投诉渠道不畅通、互相推诿、拖延扯皮等问题。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基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人员的培训。所有旅游市场综合执法人员须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执证上岗,全面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编辑: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