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医院旁居民将住房改“旅馆” 50平米改成6个“标间”

24.10.2014  13:51

  连日来,不断有读者反映,位于南昌市阳明路146号、与省儿童医院仅一墙之隔的一栋五层高居民楼中,有住户悄悄将住家改成“旅馆”,每逢夜晚,楼道内就不断传来婴儿啼哭声、年轻人的嬉笑打闹声,住户不堪其扰。

  23日下午,记者以外来客身份进行探访。一间不过50平方米的房子,被户主硬生生地辟作了六室一厅。这鸽笼大的空间,成为陌生客的歇脚地。因涉嫌违法,两家“旅馆”当场被取缔。

  苦恼:民房变旅馆 住户不堪扰

  这栋老房子与省儿童医院仅有一墙之隔,有邻居乘势将房子改作“旅馆”,日夜招客。住户老张对此已是不堪其扰。

  “这里什么人都有,深更半夜,还有摔酒瓶子的声音!”让老张烦恼的,不仅有出入家门时常迎面撞见的陌生面孔,而且在几户邻居将房子改成“旅馆”后,楼道里经常会传出刺耳的争吵甚至打闹声,这让他和家人无法安睡。

  为招揽生意,邻居还在单元楼门口四处张贴了写有“住宿”、“旅馆”字样的醒目广告牌,同处一个单元的老张家,经常会遇到陌生人敲门要求住宿。老张说,这样的邻居,他实在是“受不起”。

  探访:三室一厅改作6间“标间

  这栋老旧居民楼,坐落在省儿童医院门诊大楼的西侧,距离医院住院部只有数米之遥。23日下午3时许,记者佯装外来客,在居民楼里进行了一番探访,发现临街就能看到张贴在居民楼外墙的几个醒目广告牌。广告牌上,不仅写有“住宿”等醒目大字,而且无一例外地都注明了方便“旅客”联系的电话号码。

  距离儿童医院最近的这栋居民楼的1单元,是“旅馆”生意最红火的地方——单元楼的一楼102室、二楼201室,都被住户改作了小旅馆。

  记者以住客身份询问得知,这两间“旅馆”都对外营业,无需出示身份证“随到随住”,都是由普通居室改成的住宿“标间”。唯一的不同之处是,102室较为“低调”,只打出“旅馆”两字的广告牌;而201室甚至还悬挂了写有“友康”字样的旅馆名称。

  在102室,有人将原本三室一厅的房间改成了五室一厅,客厅被当作旅馆接待室,其中两间小房间由户主自住和堆放杂物,剩下的一间大房被辟作了三间房间,对外提供住宿。其中最小的一间房间,只有不到5平方米,只能放下一张单人床。而就是这间一张床的“单间”,对外标价是65元/天。

  201室的负责人为招徕客人,更是想出了“妙招”——不仅将三室一厅的房间改作了6个小房间,而且还将客厅围挡起来,变成了这家旅馆的“接待室”,像模像样地向旅客提供咨询和服务。

  在这里,稍大一点的房间是100元/天;最小的房间收费也要70元/天。由于房间都是自行隔断,几间小房间内没有窗户,也无法安装排气扇,空气混浊不堪,安全着实令人担忧。

  整顿:两家“旅馆”当场被取缔

  当日下午,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向南昌市东湖公安分局墩子塘派出所反映,派出所负责人立即指派两名民警赶至现场进行调查。

  “这个肯定是无证经营,违法的!”在现场,墩子塘派出所一名社区民警告诉记者,此前警方就接获举报,处理了该居民楼201室将房间改作旅馆的违法行为,要求户主立即关停营业,接受处罚。没想到这户又在营业,还公然悬挂了旅馆名称。在警方查处过程中,刚刚还在热情接待记者(当时佯装外来客)的201室“友康”旅馆负责人却避而不见。

  102室负责人在听说民警现场查处时匆匆赶来,表示“不知道将住宅改旅馆是违法的”。但当民警询问有没有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这名负责人却一头雾水,表示从未听说过。而且,两个“旅馆”都未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对已住宿的人员,他们也未登记相关身份信息。

  两家“旅馆”擅自经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不说,在居民楼内私设旅馆,对群众的安全也造成了极大的隐患。警方对这两家非法旅馆当场予以取缔,并要求户主前往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接受处罚。

  文/图 江南都市报记者李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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