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无权无势者的“追究意识”何以强起来?
前天,有网友爆料称,浙江省庆元县多名初中学生将一名小学一年级学生,关在黑屋子里暴力殴打,甚至用香烟头烫。昨天,记者从庆元公安局获悉,受害小学生已经找到,检查结果无殊。殴打小学生时在场的四人也已经到案,均为未成年人,不满14周岁。(6月23日《京华时报》)
回顾整起事件可以发现,孩子原本是可以躲过“黑屋子里暴力殴打,香烟头烫”这一劫的。因为孩子被打已不是一次两次,只要孩子的父亲发现蛛丝马迹立即启动维权程序,给那些打人者一记响亮的警告,让他们因怯而止步。遗憾的是,据网友透露,被打男孩爸爸知道孩子被打,但他是蹬人力车的老实人,无权无势,家里比较贫困,法律意识淡薄,也不太想追究此事。
因为“无权无势”,所以“不太想追究”,这似乎与当下为数不少之人的内心世界相吻合。其一,尽管法律进程加快,但一些人“怕维权”的思想依然存在,总觉得维权耗时耗钱耗力,程序太多,实在麻烦。其二,尽管法律观念得以增强,但一些人“躲得起”的思想仍然根深蒂固,总认为胳膊拧不过大腿,总想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于是竞相选择 “惹不起躲得起”。
那么,无权无势者的“追究意识”究竟何以强起来?笔者以为,首先得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的普及,让普通民众维权有底气,遇事能自觉地想起和拿起法律武器;其次有关方面严格坚持秉公办案,做到“快”字当头,应快尽快,即:快速受理,快速接案,快速办案,以办案效率和实际效果取信于民。三是让法律服务充分地“接地气”,坚持主动上门,用法律为普通民众撑腰,让他们真真切切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充分体会到“法在身边”、“有法真好”。
不可否认,“不太想追究”是一句实话,代表了一种心理,但也正是这样的心理,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某些犯罪,让事态加剧发展,越闹越大。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增强广大公众特别是普通民众的“追究意识”显得尤为迫切,从大处说关系到“依法治国”的生根落地,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从小处说关系到每一个普通家庭的切身利益。当所有的人都敢于“追究”,坚持“有理走遍天下”,坚持 “有事法庭上说”,违法犯罪岂会不大大减少?有些伤害岂会不得以避免?依法治国的进程又岂能不加快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