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无照经营”只是芜湖爆炸餐馆的原罪
10月10日11:57分,芜湖市镜湖区杨家巷一私人小餐馆发生液化气罐爆炸,瞬间引发大火,截至目前已造成17人死亡。根据现场勘验、调查询问情况,初步判定为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遇明火爆炸,导致事故发生。同时确认:这是一家无证经营的餐馆。(10月11日《央视网》)
“无证经营”的被确认,是一家发愁几家欢乐的事情。对于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来说,他们被推到一个舆论的炙烤点,“无证经营”的餐馆的存在不就是工商部门监管不力的罪证吗?工商一家发愁,很多部门终于可以松口气了:看看怪不得我们吧,这都是“无证经营”惹的祸。
“无证经营”确实有错,但也只是原罪,导致悲剧发生的却不仅是“无证经营”。“无证经营”是工商部门的错,在其背后显然还有很多有错的部门。“无证经意”不是其他部门放松管理的理由,有证无证都需要处于监管之内。究竟还有谁错了?
首先,安全监管为何不为?事故的发生是源于液化气泄露导致的,这牵涉的还是安全监督的问题。按照餐馆行业的管理规定,餐馆的面积和液化气的存放量是需要按照比例执行的。这起爆炸事故如此严重,说明他们存放的液化气是超过标准规定的。而且,按照新的规定,特殊行业需要安装“液化气泄露报警装置”,主要目的就是在出现泄露的时候,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试问,餐馆有这样的装置吗?
其次,消防设施为何缺位?这个餐馆是开在一个狭小的胡同里的,很显然这样的地方不具备开餐馆的条件。尽管说,餐馆属于非法经营,但是作为消防监督部门来说,也有权查封。因为这样的地方不具备第一时间救火的条件。笔者注意到,事故发生后,帮助扑火的多是附近居民。那么,这家饭店为何连个基本的灭火器都没有?如此严重的火灾隐患,何以存续?
再次,校园食堂为何冷清?当地的商家说,发生事故的餐馆之所以伤亡的都是学生,是因为这家餐馆饭菜便宜,学生为了省钱,纷纷跑到这里就餐。问题是,我们不该思考学校食堂的冷清和违法餐馆火热背后的真问题吗?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所有学校都必须有食堂,所有食堂都必须坚守公益性质。眼下的问题是,所有学校的食堂都承包给了个人。如果校园食堂也是物美价廉,谁还舍近求远?
总之,这起悲剧的发生,“无证经营”确实是原罪,工商部门是脱不了干系的。但是,在原罪之外,还是有其他罪过的,这需要综合反思。对于餐馆这样的特殊场所,不能因为有证或者是无证,就出现监管的不同。如果涉及到的其他部门在监管上存在走形式的漏洞,即使所有证件都齐全,也不能保证不出现问题。
悲剧的发生不是全因为“无证经营”,而是其他负有责任的部门都鼾声震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