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多平方米的营业面积无自动消防设施 超市被立案整改
22.07.2014 21:07
本文来源: 人民网
负一层700多平方米的营业面积内,未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安全指示标志就是几张印有“安全出口”的纸……昨日,长沙县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对黄花镇中心广场7号和家生活超市进行检查,并因消防不合格,立案要求该超市整改。
和家生活超市共分为地上地下两层,长沙县消防大队监督人员在检查中发现,超市的负一层未按照要求设置自动喷淋系统和防排烟系统,也没有任何其他消防自动设施。负一层与一层之间的安全通道没有安装防火卷帘门,室内消火栓没有明显标志,超市后门的安全出口被锁上。“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可以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消防监督人员说。
为了购物市民的安全和超市的财产安全,消防部门对该超市下发了“重大安全隐患单位”的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并要求单位在火灾隐患消除前,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消防安全。(记者 刘军 通讯员 田效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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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7.2014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