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该不该开?
前段时间,公安部在其官方微博上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其中包括身份证丢失证明、亲属关系证明、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生存、死亡证明等。然而,赣州的罗先生和同事却被公司要求前往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那么这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派出所还给开吗?赣州台记者陈石红报道:
【出记者口播:罗先生说,他和八九个同事在福建从事爆破工作,公司给他们开了介绍信,要求他们回属地派出所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没想到,回来赣县,在请求派出所出具证明时,他们碰了壁。
“录音:大埠派出所不肯办,他讲要来什么信函,我们去派出所的都是拿介绍信去的现在。”
罗先生说,他们八九个人不是同一个乡镇的人,其他乡镇派出所都给同事出具了证明,唯独赣县大埠派出所拒绝出具,同事们很是纳闷。
“录音:全部在我这里做事的,为了这件事,花了几百块钱(回来)”
为此,记者来到赣县公安局了解情况。民警吴薇称,公安部明确说“违法犯罪记录是公安机关内部掌握的情况。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和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所以,大埠派出所不对个人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可厚非。
“录音: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也是公安部的官方微博上面,其实大家随便搜百度都能搜得到,这些都是在日常生活中,是不再予以出具证明的,但是现在很多地方都还是要求要出这样子的(证明)。”
吴警官表示,对于罗先生等人请求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他们也很无奈,但考虑到罗先生等人就业问题以及省去他们舟车劳顿之苦,她还是会给大埠派出所去电话,给罗先生等人行个方便。记者发稿时,罗先生来电说,他和同事们都已经拿到证明了。
“录音:非常感谢你们,办好了。”】
虽然派出所最终为罗先生等人出具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但我们认为,公民在就业、办事时,有些证明得开,有些证明则完全没必要,既增添了个人的烦恼,也让公安机关左右为难。对于一些确有必要,但办理困难、繁琐的证明,各职能部门之间应该打破“信息壁垒”,让一些最基本的公民信息实现共享,避免百姓为开证明“跑断腿,磨破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