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 市区人行横道配音响提示装置

17.12.2014  18:52
  已建居住小区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60%

  主要改造内容为

  ●小区内人行道

  ●公共绿地

  ●公共服务设施

  ●残疾人专用停车位

  12月13日,记者获悉,南昌市政府常务会日前审议通过《南昌市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送审稿)》,根据该意见,南昌城市中心区人行横道须配备过街音响提示装置;医院、商场等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主要公交车站设置盲文站牌等。

  文/江南都市报记者陈文秀

  中心城区人行横道 配备过街音响提示

  据了解,南昌市将强化城市道路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市区和郊区进行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的人行道,在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缘石坡道设置率达100%。城市各区、县、镇中心位置新建、扩建、改建的主干道及商业街、步行道等人行道,应设置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

  新建、扩建、改建城市道路主要位置的人行横道宽度应满足轮椅通行需求。城市主要道路人行天桥和人行地道,设轮椅坡道、安全梯道或垂直升降梯和国际通用的无障碍标志牌。城市中心区及视觉障碍集中区域的人行横道,应配备过街音响提示装置。

  医院商场要有无障碍行进路线图

  加快公共建筑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办公科研建筑、商业服务建筑、文化纪念建筑、历史文化保护建筑、观演体育建筑、医疗建筑、学校建筑、室外公共厕所、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各类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

  对已经建成的各类公共建筑的服务设施进行相应的无障碍改造。其中,政府办公建筑、综合(专科)医院,大中型商场、加油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80%,且布局合理。改造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安全走道及楼梯、无障碍厕所及厕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医院等公共服务建筑同时要设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低位电话,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饭店、宾馆、邮政、电信、银行、室外公共厕所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60%,且布局合理。宾馆、饭店同时要有一定数量的无障碍客房。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影剧院、音乐厅、历史文化保护建筑、体育场馆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70%。中小学、托幼建筑无障碍改造率不低于30%。

  主要公交车站设置盲文站牌

  南昌市还将规范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城市新建、扩建、改建轨道交通、民用机场、铁路旅客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应实现无障碍化。已建相关公共交通类建筑应进行无障碍改造,铁路旅客站台、轨道交通站台及公交车站等候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主要公交车站设置盲文站牌等无障碍标志。

  完善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与改造。新建、扩建、改建居住小区、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已建居住小区改造率不低于60%,主要改造内容为:小区内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残疾人专用停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