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更要打击“办事不骗人的真官”
6月23日,59岁的董宪伟被北京市密云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从1998年至今的十多年间,董宪伟冒充部队“大校”,以帮助上军校、转业安置、当公务员等为由诈骗数十人共计400余万元,行骗十多年无人怀疑。纵观各类假官诈骗案件,从地方小官到首都高官,从中国军官到联合国官员,骗子们“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7月2日《检察日报》)
“假官”和“给人办事、不骗人的真官”有着基本雷同甚至完全一致的手法,许诺给人找工作、帮人上学,同样都收取不菲的金钱报酬,同样在给人“办”正常程序办不了的事情,同样有着“显耀”的公权力背景,收钱的手法、沟通的过程、办事的“程序”等,基本上是别无二致的。
正因为确实存在一定数量“收钱办事”的真官,才进一步给公众造成一种“办事要花钱”的巨大假象,在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戕害官场清风正气之时,也在事实上给“李鬼官”打掩护。这不仅给“假官”提供了巨大的行骗的空间,也为当事人察觉“假官”增加了难度。说白了,“假官”们之所以轻松得逞,一半应“归功”于这些逍遥在为人“办事”谋求私利的“真官”们。
“假官”频现已引起有关方面高度关注,并加大了法律惩处力度,对于保护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必要的。不过,单纯从加大和遏止“假官”角度着手,恐怕还只是治标。“假官”被揭穿了,滋生“假官”的现实土壤仍在,一些违背社会公平的拉关系、托门子等不良行为仍大行其道……对于利用权力资源,耽于权钱交易、乐此不疲的“真官”们的存在,如果不能加以关注和解决,“假官”仍会有“市场”,别有用心的“骗子”注定会一茬茬产生。
要打击“假官”,必须同时关注“真官”收钱办事行为。因此,解决“假官”诈骗现象需要两手抓,一方面执法部门要睁大眼睛,对“假官”招摇撞骗行为零容忍,培养和重塑良好的守法遵法土壤。另一方面,要从根本上整治官场不正之风,真正约束和监督公权力,将为人办事牟利的“真官”们关进“笼子里”,真正对社会风气、官场风气来一次彻底的荡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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