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日报:营改增五月一日在江西全面落地

14.04.2016  16:27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黄继妍)3月31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从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此次营改增试点涉及纳税人18.9万户,是前几年试点总和的近12倍。

 

省国税局局长胡立升告诉记者,此次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这项措施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有利于拉动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进一步完善了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促进企业扩大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对于群众最关心的营改增后个人转让二手房税收问题,省国税局总会计师陈国英说,我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例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取得100万元,营改增后缴纳的增值税比营改增前缴纳的营业税少2400元左右。

 

据悉,我省在2013年8月1日对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实行了营改增,2014年1月1日改革试点扩围到铁路运输业、邮政业,同年6月1日进一步扩围到电信业。截至2015年底,我省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达到63437户,累计实现减税68.09亿元,在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升级、扩大社会就业、促进民生改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效应。

 

由于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3月31日上午,我省召开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视频动员会,对这项改革进行全面部署。在接下来的1个月内,我省将紧紧围绕“5月1日发票顺利开具,6月1日纳税申报、税款征收顺利进行”的目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保证税制转换平稳过渡,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