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 南昌住房公积金可网上办业务

30.04.2014  17:30

可办理开户、基数调整、补缴、查询等业务

     昨日,记者从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经过一年多的试运行,今年5月1日起,市公积金缴存单位可申请使用网上业务系统,届时个人开户、基数调整、补缴、封存、账户信息查询等业务可直接在网上办理。

    公积金业务可网上办理

    据了解,从5月1日起,凡在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缴存单位均可申请网上业务系统。申请成功后,申请单位享有免费使用网上业务系统的权益,办理包括个人开户、基数调整、补缴、封存、启封、转移等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及综合查询本单位、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等相关业务。

    申请单位使用“网上业务系统”前,需填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系统使用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与管理中心签订《南昌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单位业务)使用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申请单位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使用数字安全证书,并应配置相应的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和安全的互联网环境。电脑要求安装防病毒软件、Win7以上操作系统、IE8.0以上浏览器。

    申请表格可直接从网上下载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申请单位可在管理中心(含县区办事处)领取或到管理中心网站下载《申请表》、《协议书》,各一式二份。在详细了解《协议书》内容后, 填写《申请表》,并在《申请表》、《协议书》的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单位经办人持《申请表》、《协议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管理中心办理申请使用手续。管理中心审核后录入相关信息,产生协议编号,并在《协议书》上签名、加盖业务公章。如申请单位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拨打网上业务系统客服热线(0791–86719326)或加入网上业务系统客服QQ群(118226954)进行咨询。

    今后办理业务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该工作人员提醒,缴存单位办理网上业务时,不再需要向管理中心提交纸质材料。为便于单位或管理中心核查,缴存单位办理网上业务应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单位每月汇缴或补缴应依据生成的“汇缴核定书”或“补缴核定书”上载明的金额及时转账,资金到账后管理中心即时分配到职工个人账户中。(来源:天圆网 记者 邓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