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 南昌环保限行范围扩大
01.07.2014 09:41
本文来源: 人民网
6月30日,记者获悉,从今年8月1日起,南昌市将扩大无环保标志或持有黄色环保标志机动车交通限行范围。
据悉,扩大后的交通限行区域为庐山南大道(不含)、赣江中大道、赣江南大道、祥云大道(不含)、枫生快速路(不含)、碟子湖大道(不含)合围的区域;八一大桥、南昌大桥;青山湖大道(不含)、解放路(不含)、洪城路(不含)、抚河路、沿江北大道(沿江北大道的英雄大桥桥下至富大有路不含)、富大有路(不含)合围的区域。
限制通行时间为:每日7:00-22:00。限制通行的车辆为: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持有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用途车辆暂不列入限行范围。对违反限行规定,在限行通行时间闯入限行区域的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每次予以200元的处罚,并扣2分。
监测显示,南昌市实施机动车环保限行后,限行区域每天的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物排放量以及PM10、PM2.5数值等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据了解,南昌市今年1至5月份空气质量状况在全国74各城市中的排名,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9位、35位、49位、19位和2位。
此外,据公安交管部门动态监测结果显示,实行环保限行后,仅东湖区和西湖区限行区域,每天减少6.8万辆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心城区交通压力。(记者杨碧玉、蔡颖辉)
官方微信 | 人民微博 | 官方微博 |
本文来源: 人民网
01.07.2014 09:41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