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市民寄快递需带有效身份证件

30.10.2015  16:25

   火车票、网吧、电话卡相继实行实名制后,现在寄邮件、快件也将实行实名制了。日前,记者从市邮政管理局获悉,我市自11月1日起,将全面实行邮件、快件寄递实名制。届时,市民在寄递邮件、快件时需带上有效身份证件。

   寄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据了解,我市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在收寄邮件、快件(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快递、通过自助邮局〈智能快件箱〉等交寄的邮件、快件除外)时,必须核对用户的有效身份证件,并如实登记其个人身份信息。

  市民可携带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身份证件;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外国公民护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使用寄递服务,由指定经办人出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市民委托他人代寄邮件、快件时,代寄人则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并如实填写代寄人、被委托人相关身份信息。

  对于与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有经常性业务往来的电商客户以及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单位客户,需签订《寄递安全保障协议》,要求电商客户提供网点名称、网址以及店主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对无误后留存复印件;要求单位客户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留存复印件。

   信息不符将不予收寄

  据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胡文良介绍,为真正落实邮件、快件寄递实名制,邮政、快递企业要严格执行“三个100%”, 一是100%收寄验视,即寄运物品先验视后封箱,严把寄递安全“源头关”; 二是100%实名收寄,寄递过程实名登记,严把寄递物品“实名关”; 三是100%过机安检,邮件快件X光机安检,严把寄递过程“安检关”,着力保障行业安全运行。

  用户交寄邮件、快件,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寄递企业收寄时应当核对邮件详情单、快递运单所填写的身份信息与证件信息是否一致,并记录证件信息以备查。

  对邮件详情单、快递运单所记载的身份信息与本人所持身份证件不相符的,或者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将不予收寄。

  邮政、快递企业要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制度,对寄件人交寄的物品进行详细的检查,确保寄递物品与详情单上的物品信息保持一致,如发现寄件人填写的物品信息与内件不符,需现场纠正,若市民拒绝纠正,邮政、快递企业有权拒绝收寄。

  邮政、快递企业在收寄过程中,如不能确定寄递物品是否属于禁寄物品时,将需要寄件人提供相关部门证明,否则不予收寄。

  快递实行实名制后,个人信息安全有保障吗?胡文良告诉记者:“为保障信息安全,邮政管理部门制定了相应的信息安全制度,如有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泄露或者违法提供在从事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邮政管理部门将依法处以警告、罚款、行政处分、停业整顿、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