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对“十娃之家”别一味指责“文盲”

10.06.2014  20:14

他们之所以“”,固然有他们自身的原因。但另一方面,是不是也正说明计生部门的服务工作还没有做到位?是否存在重“罚款”而轻“服务”的思想?

一个小孩的溺亡,曝光了一个“十娃之家”。邳州人刘向明夫妇,在18年的漂泊生涯里,“”了10个娃。在舆论的倒逼下,苏州和邳州两地计生部门迅速行动起来。一面是派人派车“劝返”刘向明一家,一面是政府人员登门造册,积极商议办户口、办低保等。对于超生罚款,刘向明老家分管计生工作的副镇长表示会“依法依规”办理,“该罚的肯定要罚,但你罚多少,他都交不起这个钱。我们要做的,就是帮助他们过得越来越好”。

一次偶然的曝光,让漂泊的刘向明一家回到了“回不去的故乡”,还附带“解决”了全家的低保,孩子们的户口及适龄孩子义务教育阶段的上学问题。这种由不幸向“幸运”的转化,颇具戏剧性,却照例遭到了部分网友的吐槽。不少人表示,这样的场景实在无法与日常所见的计生新闻关联起来。

计生部门也别委屈。在媒体的聚光灯下所展现的人文与温情,本应是执法的常态。如果每起个案都能做到这样,相信网民的习惯性质疑也会变成习惯性认同。且不去讨论计生政策是否应该调整,仅在现行法层面,制度强调的也是服务先于管治,自愿先于强制。

据报道,刘向明夫妇并不想生10个娃,“如此罕见地超生,纯粹因为完全不懂如何避孕”。不要一味去指责刘氏夫妇“文盲加法盲”。他们之所以“”,固然有他们自身的原因。但另一方面,是不是也正说明计生部门的服务工作还没有做到位?是否存在重“罚款”而轻“服务”的思想?“人户分离”是现实,但也不是计生部门可以推脱责任的万能借口。“十娃之家”曝光之后,两地相关部门的行动不就“及时”起来了吗!

当然,在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上,法律往往是对比较稳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利益的确认和保障。而像“十娃之家”这样的弱势群体中出现的权利保障问题,有不少是源于社会转型、体制转轨以及利益多元化所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关系。显然,法律和政策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总是相对滞后。这就要求基层政权和职能部门能够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根据服务对象的具体利益诉求,在法治的底线之上大胆创新,积极实践。能够避免矛盾扩大化的,一定要将预防性服务举措做在前面。

就如计生工作,避孕知识普及多一分,后续的矛盾冲突就减一分。当然,无论前期怎么普及优生优育知识,在部门利益上,可能都不如后期抓几个“超生户”施以巨额罚款来得实惠。这就涉及到公权力部门的存在本旨:是为了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而提供公共服务,还是为了争取和扩大自己的部门利益不惜坐视矛盾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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