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时间立案破案 江西警方对恶意欠薪“零容忍”
核心提示
春节将至,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进入了攻坚期。江西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全力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依法打击处理了一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人员,取得了良好成效。
据统计,2014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71起,追回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2829.5万元。今年,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郑为文要求,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对于“恶意欠薪”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立案、第一时间破案”,并将此作为解决突出民生问题的重要着力点。
民警跨省讨薪30余万元
2015年1月19日上午,吉安市公安局吉州分局工业园派出所内笑语欢声,热闹非凡。在派出所会议室的桌面上,一摞摞百元大钞喜庆地摆在一旁,吉州某鞋厂的60多名工人正排队等候领取拖欠了3个月的工资。
2014年11月11日,谢某、罗某等三名群众走进派出所报警,称工厂老板涂某拖欠鞋厂工人工资共计30余万元。
为了尽快帮助工人追回欠薪,吉州公安分局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经过调查取证,最终发现了涂某的踪迹。今年1月16日16时25分,民警南下东莞,经过两天的蹲守排查,成功将嫌疑人涂某抓获。
无独有偶,萍乡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也在近日成功解决了一起农民工讨薪事件:
1月21日,当地民警接到了20余位农民工的集体报案。报案人称,他们在当地一处大型综合商场建筑工地施工了1个月,由于项目承包人段某将工资领走后踪迹全无,他们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但欠薪问题一直没得到妥善解决。
调查后,民警了解到,造成农民工领不到工资的缘由是该工地木工、架子工项目负责人段某从大项目负责人处进行结算后,私自将工人工资领走。由于嗜好赌博,段某将钱输光,自知无法向农民工交代,最终选择“自我蒸发”。
当地民警在加大排查嫌疑人段某的同时,积极与当地工地方负责人、段某的亲属及劳资部门沟通,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将农民工工资凑齐。
1月26日,当迟来的工钱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后,他们愁苦多日的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多部门互动发挥打击合力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2014年12月23日,最高法、最高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介绍,《通知》对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规范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等内容作出了具体要求和明确规定。
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依法查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过程中,对于案情复杂、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可以就犯罪标准、证据固定等问题向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咨询;对于跨区域犯罪、涉及人员众多、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报给公安机关的,公安机关应该依法及时处置。
《通知》中还要求,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过程中,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要加强配合,建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互相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及时了解案件信息,研究解决查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发挥刑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有效作用。
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按照省委、省政府及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小组的部署,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在2015年1月的全省公安工作视频调度会上,郑为文要求,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违法犯罪行为要“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立案、第一时间破案”,并将此作为解决突出民生问题的重要着力点和公安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周密部署、认真落实。
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依法查处涉及农民工工资的违法犯罪案件,深入排查涉及农民工工资的矛盾纠纷隐患。与此同时,对于劳动监察部门移送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各地警方将及时立案、查处,并在办案过程中及时将案情通报给劳动监察部门,力争实现快侦快破。
1月12日,安福县公安局接到了当地劳动部门移送来的一起案件线索:辽宁省铁岭县的汪某承包了安福县山庄乡某料石场破土、碎石工程后,雇请了湖南、湖北、安徽等4省27名农民工。在拿到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共计20余万元后,他选择了携款潜逃。经过调查取证,当地公安机关于14日将汪某进行网上追逃。1月26日,汪某在武昌火车站落网。“我们加强了与劳动监察部门的协作,建立起信息沟通平台,进一步完善了提前介入机制。”据安福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易劲青介绍,去年以来,该局成功侦破两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对于汪某拖欠工资,警方正在积极协调中。
记者了解到,在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省公安厅还积极参与督查,抽调了专门人员组成工作组,分赴部分市、县、区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督查工作。
警方共立“恶意欠薪”案71起
“终于拿到了血汗钱,很开心,感谢为我们付出的公安民警。”石城县某鞋厂员工任某对民警说,“作为班长,我很愧疚,不少员工是我招进来的,现在大家都拿到了工资,悬着的心总算落地了。”
2011年10月,何某夫妇在石城县办起了一家鞋厂。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间,这对夫妻拖欠工厂农民工工资达10万余元。由于切断了一切联系方式,无奈之下,鞋厂员工来到石城县公安局报警求助。为了早日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办案民警先后辗转湖南郴州、广东揭阳、福建泉州等地,行程2000余公里查找线索。最终,石城警方历时13个月,于2014年2月20日将何某抓获。
江西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落实《通知》的精神,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对恶意欠薪犯罪实行“零容忍”。记者了解到,对于案值巨大、受害人数较多、影响恶劣的重大恶意欠薪逃匿刑事案件,江西警方将予以重点打击,适时采取挂牌督办、专案专办等举措,全力追缴涉案资金。
据统计,2014年,全省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71起,追回农民工工资2829.5万元。其中,2014年1月,崇仁县查办的俞某拒不支付15名农民工工资案,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查,当地法院经审理认定余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6个月,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有力震慑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行为。
◎文/袁志强 肖玮 新法制报记者王旭欢 图/新法制报记者韩长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