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措施助推昌九一体化 南昌临空经济区享省直管县(市)政策

01.06.2015  19:26

人民网南昌6月1日电 (肖成)昌九一体化发展再迎政策“红利”。本网1日从江西省发改委获悉,江西日前印发《支持昌九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共20条,涵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布局、企业项目扶持、环保管理权限等多个方面。

成立昌九一体化发展基金扶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南昌市、九江市共同出资成立昌九一体化发展基金,重点扶持昌九一体化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工业园区建设。

支持昌九地区企业开展境内外首发上市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银团贷款,支持昌九一体化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产业项目。支持南昌市、九江市扩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优先支持昌九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内外首发上市,鼓励中小型企业到“新三板”挂牌、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引入私募股权投资。

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向昌九地区倾斜

凡符合省重大项目用地管理规定的,优先列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优先安排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凡列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定额指标的,由省林业主管部门单列安排。

对昌九地区符合条件的产业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省级各类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对昌九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倾斜支持。对符合国家政策和昌九产业规划布局的产业,优先争取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支持,优先申报国家、省级服务业产业集聚示范区。

建立昌九两市重大规划和项目的环境评审会商制度

赋予南昌市、九江市更大的建设项目环保管理权限,对确需省级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均纳入绿色通道进行办理。支持南昌市与九江市加强环境准入和管理合作,建立两市重大规划和项目的环境评审会商制度。

九江沿江地区“飞地”合作项目由省调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支持昌九地区发展“飞地经济”,对经合作双方协商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确定的产业转移项目,涉及的地方各税实行属地征管。对符合政策性搬迁条件的“飞入地”企业,按规定享受企业搬迁相关优惠政策。对九江沿江地区“飞地”合作项目,在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工业污染源控制工作的前提下,由省调剂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支持昌九地区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以及海峡西岸经济区合作建设产业园。

南昌临空经济区享受省直管县(市)相关政策

南昌临空经济区比照享受省直管县(市)相关政策。对在临空经济区空港枢纽区内设立基地的航空公司、航空油料公司、物流金融公司等给予一定支持。支持昌北国际机场加快发展快件业务,建设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

2020年昌九地区普通国道二级以上公路比例达到95%

加快昌九交通一体化,打通出省高速通道和过江通道。优先安排涉及昌九一体化的普通公路建设前期计划和规划工作,全面打通昌九毗邻区域“断头路”,确保到2020年昌九地区普通国道二级以上公路比例达到95%。支持昌九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及客货运枢纽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昌九地区对接长江经济带通关和检验检疫一体化

深入推进昌九地区对接长江经济带通关和检验检疫一体化,联合沿江城市打通连接“一带一路”运输通道,鼓励参与长江中上游地区与俄罗斯伏尔加河沿岸联邦区经贸科技人文合作。支持南昌市申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口试点城市。鼓励利用九江港口岸发展铁水联运、江海联运,引导全省及周边区域大件货运利用九江港通江达海。支持九江城西港建设危险品海关监管区,试行开展危险品区域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