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发“天气预报”最高罚5万元 《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明实施

30.04.2015  12:51

       明日(5月1日)起,《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根据规定,除气象台外,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气象预报,非法发布气象预报可给予警告,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传播虚假气象预报也可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我省气象部门的专家表示,《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出台,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部分人随意发布“天气预报”的现象,也提醒大家转发天气预报应注意来源。

  乱发“天气预报”最高罚5万元

  2013年3月底,一家门户网站发布的“天气预报”让人大吃一惊:“4月3日夜间,南昌大暴雪,14℃。”对此,省、南昌市气象部门均表示,这不是气象部门发布的预报信息,是网站出错了。

  今后,在网上随意发布类似气象信息,将面临罚款。《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规定,非法发布气象预报,或向社会传播气象预报不使用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提供的最新气象预报,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传播虚假气象预报,或擅自更改气象预报内容和结论,引起社会不良反应或造成一定影响的,由有关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报发布的天气预报源于气象部门

  现今很多人习惯上网查天气预报,相关信息还经常出现在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台,并被广泛传播。记者注意到,有些发在网上或微信朋友圈里的天气预报,与气象部门发布的预报存在偏差。对此,气象专家称,这是因为网上天气预报来源复杂,有时用的不一定是气象部门的预报信息,建议大家多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短期天气预报。

  “人们关注天气走向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发布不靠谱的‘预报’是违法行为。”专家说,我国《气象法》对气象预报统一发布制度有明文规定,此次《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是对气象预报统一发布制度的重申,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部分人随意发布天气预报的现象。

  省气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络即时化、集纳式的特点,增加了天气预报准确性和科普性传播,我省气象部门顺应新媒体趋势,早就推出新浪官方微博@江西气象微博,以及微信公众号“江西天气”、“江西气象”,每天都会发布最新、权威的天气预报,大家可以关注。另外,大家在下载天气APP软件前,应尽量选择一些知名、有权威出处的APP软件,查实其发布的内容是否来自气象部门。

  《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鼓励媒体和单位传播气象预报。长期以来,本报与省、南昌市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报道发生在读者身边的风云变幻,发布了大量天气预报信息,已成为气象部门对外发布天气预报的一条重要渠道。同时,本报新浪官博@江南都市报、官方微信(微信号:jndsb123)发布的天气预报也均是源于气象部门,读者可关注本报官博、官微,随时掌握权威天气预报。

  文/江南都市报记者金路遥 实习生刘安 胡雅琪

 

 

赣州首开粤港澳大湾区蔬菜直通车
  (记者钟金平 实习生邓竹青)7月1日9时30分,上饶之窗
江西今年建设设施蔬菜35万亩
  宁都讯(记者梁健、钟金平 实习生邓竹青)7月1上饶之窗
江西金融机构全力支持经济复苏
  (记者刘佳惠子)6月30日,上饶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