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4年春季禁渔暨渔政执法护渔年活动正式启动

24.03.2014  11:5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渔业渔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农业部关于长江禁渔期制度工作部署,结合今年江西全省开展的渔政执法护渔年活动,由省政府发出禁渔通告,决定今年继续在鄱阳湖及长江、珠江江西段实施禁渔期制度。鄱阳湖、赣江、抚河、信江、饶河、修河等江河湖库及通江支流禁渔期为3月20日12时至6月20日12时;长江干流江西段禁渔期为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珠江流域东江及北江源头水域禁渔期为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在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含捕螺、蚌、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破坏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的作业活动。

  3月20日上午,江西省农业厅张跃远副巡视员在省渔政局同志和余干县领导陪同下,前往上饶市余干县瑞洪镇,乘坐余干县鄱阳湖渔政局渔政执法船艇,在全县检查了信江及鄱阳湖春季禁渔开展情况,所到之处,渔船集中进港,渔具全部上岸,禁渔秩序井然,渔民积极支持。与此同时,沿江滨湖各级渔政部门正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禁渔执法宣传教育、清江清湖工作,标志着江西省2014年春季禁渔暨渔政执法护渔年活动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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