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一派出所长被曝光执法时打人 已被免职

02.03.2014  14:41

  2月26日19时54分,在腾讯微博实名认证的 “云南网金碧坊民生民情”官方微博发贴,称“盐津县一派出所长打人未被处理”。博文称昭通盐津县滩头乡派出所所长杨某在带队拆除违章建筑时,因围观者龙某用手机拍照,杨某带人抢夺手机并将龙某打翻在地。后经县公安局派人到事发地调查取证,查实杨违法打人事实清楚,但至今此事没有得到任何处理。早在该条微博发布之前,云南网记者也收到盐津网民同样内容的新闻爆料,而更早之前,天涯社区也出现“盐津派出所长打人”的贴子。派出所长究竟有没有打人?是否打了人未被处理?带着一系列疑问,云南网记者于2月28日至3月2日来到盐津进行采访调查。

   事发

  阻止违法建筑引发冲突

  3月1日,记者在盐津县滩头乡玉屏社区调查了解到,今年1月27日上午10时许,玉屏社区村民罗银正在街面进行违法建筑,乡城管所长旷永强带领滩头村和玉屏社区6名干部前往阻止,由于罗银正及家人产生对抗情绪,旷永强便打电话给滩头乡派出所长杨俊清,杨便带领派出所专职消防员陈玉银等4名协警前去参与处置。

  “当天适逢赶集,在执行过程中工作人员受到辱骂!”旷永强告诉记者,他带领6名工作人员前去处置时,罗银正一家象往次一样,用非常粗俗的语言辱骂他们,并提起地上的木棍和扫帚追打他们,不得已才报了警,杨所长等人便赶来维持秩序。玉屏社区的支书肖恒锦告诉云南网记者,阻止违法建筑引来数百群众围观,场面十分混乱,见派出所长一到现场,罗银正便高喊“派出所长来抢人了”、“土匪又来了”。与此同时,现场有人高呼“拍下相来发到网上”。

  玉屏社区副支书葛荣兵说,尽管场面混乱,工作人员受到辱骂和追打,作为滩头乡副乡长兼派出所长的杨俊清当众告诉工作人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很多人都听到杨所长对我们的提醒!”肖恒锦补充说。12时许,罗银正的违章建筑被制止,工作人员也准备离开现场,见村民龙光兵还在用手机拍照,杨俊清便上前去制止,由于遭到拒绝,双方便发生争夺,后两人均摔在地上。龙光兵告诉记者,由于他在现场拍照片,杨所长劝其不要拍照并要求交出手机内照片,在遭到拒绝后便发生争夺,双方继而发生抓扯。“是他把我摔在地上进行殴打,其他人也参与拳打脚踢”。

  对于是否殴打龙光兵,杨俊清回应称,他确实是劝龙不要拍照,在劝阻无效后便去争夺手机删照片,其间发生肢体接触,他并未殴打龙光兵。

  杨俊清告诉记者,为了阻止这一起违法建筑,乡村(社区)干部不少于二十次前往做工作,每次都遭到辱骂和追打。当天去阻止时,由于听到人群里有人高呼“拍图片传到网上”。杨俊清担心工作人员受到那么大的委曲,还要受网络炒作,于是便产生了要求龙光兵交出手机照片的想法,不想引来麻烦。

  肖恒锦告诉记者,她当时目睹了整个事发过程,称杨所长抢手机是真,并没有出手打人。对于肖恒锦的说法,葛荣兵、旷永强也出面证实。

  记者在采访中,一位自称是现场目击者的村民向记者提供了一段手机拍摄的视频,视频中有人高喊“派出所长打人了”、“所长抢人了”、“拍下相来,传到网上”等话语。记者注意到,视频中一老年妇女正准备提起地上的扫帚追打一女性工作人员时,被周围的工作人员制止。

   调查

  派出所长赔礼道歉

  工作人员离开后,龙光兵便和爱人追到派出所讨说法。后被一民警和城建所长旷永强送到乡卫生院检查。与此同时,“派出所长打人”的消息很快传开,盐津县公安局党委闻讯后立即成立以纪委书记黄希祥为组长的工作组,当天下午便赶往事发地开展调查。

  经调查,盐津县公安局党委认为杨俊清在工作中存在过错,要求他向龙光兵赔礼道歉,同时赔偿医疗费等一切费用。事发第二天,杨俊清被停止执行所长职务,接受调查。

  龙光兵先后在盐津县滩头卫生院、盐津县新区医院和四川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诊断治疗,伤情为左脸部部分软组织损伤,先后共花去医药费7155.12元。就在龙光兵入院治疗期间,杨俊清本人曾亲自前往医院看望龙光兵,并送去1000元慰问金。在与龙光兵的交流中,杨俊清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医院多次向龙光兵及家人赔礼道歉。

  在调查过程中,盐津县公安局党委两次派出以政委吴永仲为组长的慰问组,前往滩头龙光兵家中登门致歉。在龙光兵治疗期间,公安局纪委书记黄希祥多次前往医院看望慰问,并当面向龙光兵及家人致歉。

   处理

  打人派出所长被免职

  2日,云南网记者在盐津县公安局采访得知,事发次日,盐津县公安局党委决定对杨俊清停止执行职务,接受调查。 2月26日中午12时许,盐津县公安局政委吴永仲、纪委书记黄希祥带领民警再次前往龙光兵家里看望慰问,再次表示道歉。 2月26日下午3时许,在滩头乡、玉屏社区和滩头村委有关领导的参与下,杨俊清和龙光兵经过磋商达成和解协议:由杨俊清向龙光兵当面道歉;杨俊清一次性赔付龙光兵各种费用19447.21元。

  2月26日上午,盐津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提请组织部门免去杨俊清所长一职,并现成杨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分管滩头派出所的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黄希祥向局党委作出深刻检查。

   回应

  微博所言与事实不符

  盐津县公安局政工室段主任告诉记者,关于杨俊清打人事件的处理,昭通市公安局、盐津县委县政府、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不仅成立了专门工作组进行调查,且在事发第二天便停止杨俊清所长职务,整个事件处理妥善及时,不存在“未处理”现象。盐津县公安局2月27日的情况通报提及:2月26日晚7时54分,也就是距此事得到妥善处理后4个多小时,“云南网金碧坊民生民情”官方微博才发贴称“盐津县一派出所所长打人未被处理”,微博内容与事实不符。(记者 徐弘毅)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