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建兵:是谁把村民逼上了打死村长的地步?

14.07.2014  14:56

  2012年6月24日,河北侯落鸭村村长侯志强领着三人拿着铁锹和菜刀上门殴打村民郑立海。遭到郑立海22岁的儿子郑潮军的反抗,郑潮军用铁棍打跑了三名男人后,又用铁棍敲倒了侯志强,没想到,侯志强竟被打死了。郑潮军以故意杀人罪被判15年。2013年,河北省高院改判其服刑8年。今年6月10日,郑家拿着近百村民联名“求情信”,向省高院提请申诉,认为郑潮军实属正当防卫,2周后被驳回。(7月13日新京报)

  村民打死村长,显然是违法犯罪行为,但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那么,是谁把村民逼到了不顾一切杀死村长的地步呢?

  从报道中看出,侯志强长期以来,经常在无任何预兆的情况下,就殴打和敲诈村民,因故意伤害而数次服刑,他几乎是在监狱、出狱、犯罪再进监狱中度过。而就是这样一个人,2009年通过暴力恐吓村民、自填选票等手段,竟以接近全票当选“村长”。侯志强的暴行,公安部门肯定有记录,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可能一无所知。而且,作为村长候选人,也应该有一定的条件,有关部门是如何“把关”的?选举过程中,又是怎么“监督”的?这样的政府荒唐到什么程度?

  按理,不管侯志强是如何当上村主任,既然当上了村主任,应该像个村主任的样,不为村民办事也就算了,至少也不能做欺压百姓的事情。然而,正是当地政府的“不作为”,使侯志强原本应该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村长”,变得越发嚣张,变本加厉地欺压村民,尽情享受使用暴力带给他的一切,而村民却一直生活在恐惧与暴力之下。但是,对于村长侯志强一而再、再而三欺压百姓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村民的报警,公安部门要么视若无睹,不管不问,要么拖延。难怪村民们说,“村长侯志强打人似乎永远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这种现象,在当今这个法制社会是十分奇怪的。正是警方的“不作为”,才使村民对法治失去信任。久而久之,被打村民连报警都赖得报了。“村长”侯志强的暴力生活,是中国基层法治疲软的典型案例。

  不管什么人,容忍是有限度的。一村民被“村长”侯志强打穿耳隔膜后,反被村长以“打人出了力气”为由索要了4000块钱。还有,装修了房屋不给装修费;把发霉的玉米强卖给村民;给企业送烟花爆竹,强买强卖……谁稍有不从,就遭殴打。在侯落鸭村,村长侯志强所做的丧尽天良的事情,村民们三天三夜说不完。打死村长侯志强的郑潮军家,是一个外来的养猪户,侯志强曾先后十次去敲诈,使郑家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到最后只得不顾一切地拿起棍子奋力反抗。难怪96位村民在给法院的联名求情信中说“郑潮军的行为是正当防卫,是为民除害,他让大家走出了持续多年的充满恐惧与暴力的生活”。

  由此看来,村民郑潮军出于自卫,把村长送上了西天,这与有关部门的“不作为”有关。如果对村长侯志强欺压百姓的违法行为早点采取措施加以制止,事情也不会发展到今天这一步。村民无奈杀死村长,应该引起有关部门警醒,只有严厉打击无恶不作的恶霸,才能让百姓有安全感,才能还社会一个公道正义,还人民一片朗朗的乾坤。也才会让“村民打死村长”的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