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老赖是社会的一面“照妖镜”

30.12.2013  12:29

大屏幕上挂出了“老赖通缉令”,上面显示着“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滚动的名单上可以看出,包含的信息相当全面,有执行法院名称和举报热线、被执行人姓名、身份证号、执行标的(欠款额)、失信情形、执行依据文号,甚至还把“老赖们”的照片也给张贴了上去,颇像一张张通缉令。(2013年12月28日 扬子晚报)

日前,无锡最核心的商业圈“三阳广场”一处LED大屏幕上赫然出现了一组“老赖”名单和照片,引得不少市民驻足围观。不到一周,已有一名老赖主动找到债权人,提出马上还款,请求消除自己的“大头照”。这说明“”老赖不仅必要而且很有效,具有一定威慑力,是一种积极而有意义的尝试。

债务纠纷中,债权人计较的不是还多还少,而是最痛恨有钱不还。老赖一般是能溜则溜、能躲则躲,要么就摆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要钱没有,能奈我何?其实,多数老赖是具备一定还债能力的,就是心中不想还,想方设法转移资产。

这种做法显然违背了社会的诚信准则,挑战了公序良俗。对于这样的人、这样的行为,要坚决给予当头棒喝,要“”得他有命没毛,使其无法在社会立足。让老赖的个人信息在大庭广众之下“亮相”就达到了这样的效果,这也是其应有的下场。兜中虽有钱,但却没了尊严,这“”得的钱又有何用?

债务纠纷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的一个老大难问题。债权人尽管拿到了法院的裁决,但因为执行难而成了一纸空文,甚至有人账面上有钱也不还,这不仅让法院很尴尬,也让法律失去了应有的威严。法律对老赖无能为力,在无形中助长了老赖的嚣张气焰。无锡的做法弥补了这一“短板”,使法律的正义之剑重又高悬于老赖的命门。这值得各地借鉴与推广。对付老赖,法院应有所作为,否则就会正气不彰、邪恶公行。

老赖对法院判决的漠视,是因为其立身之本的诚信还没有真正伤筋动骨,其不端可能仅在小圈子小范围知晓,在不少场合其仍可以“谦谦君子”示人。这就很可怕,可能会有更多的人因此上当受骗。用大屏幕曝光老赖,使其暴露于公众视线之下,让大家认识并记住其丑恶嘴脸,可增强人们的防范意识,使其忽悠的伎俩没有市场并难以得逞。

公布老赖既是一种惩戒更是一种警示。健全完善这样的机制,一些人脑中滑过的赖账念头会因畏惧而打消,望而却步,使老赖的阵营不会恶性膨胀。可预见的身败名裂后果,这对绝大不部分人都具有杀伤力,掂量以后,相信更多的人会选择尽力清偿债务。能做到这些,社会风气就会大为好转,乐于做老赖的恐就会所剩无几。

”老赖是社会的一面照妖镜,让老赖在公众面前现出原形真身,是其应付出的代价。诚信还债作为一条社会准则,不容僭越,否则就“”你没商量。但愿天下老赖们都能明白这一点并迷途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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