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晓冉:动物园园长岂可与动物争利?
原北京动物园副园长、北京市陶然亭公园管理处园长肖绍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北京市检二分院提起公诉。记者获悉,此案将于今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14年8月20日人民网)
区区一个动物园园长,竟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了1400万之巨。此外,还有800万元来源不明。这800万元从何而来,网友也纷纷做出了种种猜测。有网友认为是园长克扣了饲料,有网友认为园长是贩卖、出租野生动物,还有网友认为,园长处理了虎骨象牙等动物的尸体。
上述三种行为择其一,都是对于动物生存权的一种侵害。但动物不同于人,它们不会说话,当它们受到了剥削和压迫之时,不能申诉。当动物园的动物权利受到侵害时,谁来维护它们的合法权利呢?难道就要任由这些园长从动物身上予取予求,从动物的食物、身上,甚至、尸骨上实行无所不知的冷血剥削吗?
虽然网友的猜测,也许含有些许的戏谑意味,但此位动物园园长的与动物争利之心却从贪污款中一览无遗。我们姑且不论未查明真相的800万巨款,暂且看看已经查明的1400万贪污所得。北京市检二分院指控,肖绍祥利用担任北京动物园副园长、陶然亭公园管理处园长的便利,在主管动物园基建、110千伏输变电站拆迁、草库拆迁、北京动物园兽舍改造、陶然亭公园玉虹桥改建及休息游廊工程项目中,采取侵吞工程款及拆迁款、虚开发票等手段,贪污1400余万元。
显而易见,这些贪污所得款项,本来是应当用于改善动物园的环境,包括动物的生存环境和游客的旅游环境,却被这位园长华丽丽的敛入自己腰包。这种行为当然是我们所不允许的,由此就给我们提了个醒儿,腐败不只在于能源、土地、水利等国家资金投资的密集领域,也存在于这些不为常人所注意的部门。可以说,只要涉及到公共资金,都有可能产生腐败问题。
进一步来看,动物园的动物,属于公共财产的一部分,如果对于本应用于动物园的资金进行了侵蚀,不仅对于动物生存权的一种侵害,也对人们群众的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虽然我们可能无法完全制止动物的权利受到侵害,但是我们能做的是通过对于公共资金的审计监督来强化对于资金流向的控制,决不可让这些本应当用于公共利益的资金成为私人谋取不当利益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