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晓刚:切莫让赌气成任性之举
前日,渝中区一古玩市场发生了一件让人咂舌的事:一男子不小心损坏一对叫价2万元的青花瓷瓶后,因为赔偿价格没谈拢,他干脆赌气用1万元买下瓷瓶,当着老板的面将其砸碎。(3月16日《重庆晨报》)
此情此景,让大部分旁观者感觉解气,觉得此男子非常有血气。但冷静下来想想,如此赌气是否有些任性,套用现在网络流行语来说是否属于“有钱就任性”?
其实,这种市井新闻的出现,看后都会让人哑然失笑。表面上看去,争回了面子,摔了青花瓷瓶,让店主受了惊,其实损害的还是当事人的利益,耗费的还是自己的金钱,伤了的还是自己的身体。于店家只不过是卖出去了一个瓷器,于公众只是多了一段茶余饭后的谈资,仅此而已。
这让笔者想起近期来,几起警察受伤害事件,无论是上海交警被司机赌气拖行致死,还是发生的多起警察被打案件,从事后涉案者交待的笔录中不难发现,因冲动和赌气成份占了绝大部分,最后酿成的恶果却是付出了自己、彼此乃至家人的幸福,这笔账是任何人都能够算得清楚的。
古人常说“冲动是魔鬼”,这种冲动演变到如今,又何尝不是当初头脑一热、血气一上,冲动行为下导致的任性后果?有人因冲动成为阶下囚,有人因冲动一夜间一贫如洗,有人因冲动贻笑大方,有人一冲动成千古恨……,数不胜数,生活中因赌气而产生的悲剧似乎每天都在上演着。
就拿此古玩市场中发生的这一幕来说,事实上商家和顾客都存在着过错,青花瓷本就是易碎品,店方应该提醒顾客进行商品的选购时切莫触碰或在商家服务人员协助下选购,而顾客本身在进行商品的观赏时要做到小心翼翼,对于损坏商品的意外事件,可以及时请如工商、商场管理方等第三方来进行商榷、赔偿,这才是理性之举、依法之道,不伤大雅也不让彼此吃亏。
生活中没有过不去的坎,也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关键是遇事要有冷静的头脑和遵法守纪的行为意识。当民众在疾走奔呼依法治国时,不能只是对政府、官员依法行政的渴求,更应该是每个普通公民日常行为的法律意识自我约束,而这种约束首先得从自我法制、道德、行为的约束开始,不能因为有钱就任性,也不能因为赌气便可放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