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谢晓刚:政府被敲诈,谁在为权力买单?
9月25日,安徽徐思兰涉嫌敲诈勒索宿州市北关街道办事处一案在埇桥区法院第二次开庭。检方指控徐思兰多次敲诈勒索宿州市北关办事处人民币累计9200元。徐思兰依然拒绝认罪,她坚称这些钱是上访期间因生活困难,由其申请或是政府主动给予的救助款,而非敲诈。(10月19日《新京报》)
几千年的中国官场历史上,哪有受过如此“窝囊”气?也只有在朗朗乾坤共产党领导下的新中国,人民才能够真正当家做主。人民政权当然属于人民使用,政府有不当之行为,有偏离公正、公平的执法轨迹,人民当然有权提出警告或纠正。
当权者只有对人民心存畏惧,方能真正做到“权为民使、利为民谋”,毕竟官员是人民的公仆,既然是公仆哪有不为主人全心全意服务的道理?
无论访民的诉求是否合理、合法,上访是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促使上下级之间监督的实现,而非对下级机关的恐吓和威胁。如果将上访视为对下级国家机关的恐吓,那么公民就会失去上访权利。
而2012年至2014年间,北关街道办事处之所以会三次分别付给访民徐思兰累计9200元人民币,很明显是为了息事宁人,是为了维护街道办事处的“安定团结”局面。
但面对徐思兰不达目的死不休的上访劲头,街道办为何显得如此精疲力尽,无法忍受了,以致于一纸控诉将徐思兰告上法庭?
北关街道一官员的一席话道破天机。“信访对街道年度工作考核起到‘一票否决’作用,做不好,街道年终参评的资格都没有。徐思兰今年到北京非正常上访两次,直接导致街道党工委书记王中杰停职。”
这才是徐思兰得以成功背上“敲诈政府”罪名的真实原因。街道办干部惧怕民众众上访并非是怕真实问题的曝光,而是惧怕上级年度工作考核中对于辖区内出现上访案例的“一票否决”机制,会直接影响到干部们头上那顶来之不易的乌纱帽。
无论访民的理由是正确的还是非正常的,街道办为息事宁人,出资堵访民的嘴,都是出于一种“惧怕”心理,而这种“惧怕”心理的产生有担心因此影响街道整体工作评比的,也有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但更多的或许是出于“保乌纱帽”的初衷。
毕竟,事是公家的事,包纱帽者是自己的,花公家的钱堵了访民的嘴,保了自己的位置,何乐而不为?但偏偏遇上这么一个“不知好歹”的徐思兰,得了好处却不知悔改,让街道办干部头痛不已、疲于应付,干脆办她个“敲诈政府”罪,一了百了。
稍有点法律常识的民众都应该知道,即使该民徐思兰再如何无是取闹,顶多也仅是个扰乱政府办公的治安罪吧,又何来的“敲诈政府”说辞?“敲诈政府”罪的成立,实则是为权力买单的变相认可,那么背后那些假公济私,用公权力为个人前途买单的群体是否更应该被揪到人民公审的被告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