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晓刚:签订责任书更需制度性监管
有关方面昨日介绍,目前东莞娱乐场所有80%已依法恢复营业。昨日,东莞召集全市娱乐场所经营管理者,进行打击整治涉黄问题警示谈话并签订责任书及警示谈话记录表。(7月30日《新快报》)
东莞娱乐场所历经打非扫黄冲击后,似乎回归了平静,正逐步恢复营业。而当地警方也向社会承诺,东莞目前仍然会对涉黄问题实行零容忍,力度不会降低。
俗话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对于经营者来说,利润始终是他们追求的目标,而对于社会民众来说,“黄、非”的存是必须零容忍。这两者之间本无矛盾,但现实中似乎又存在矛盾。
娱乐场,原本就是以娱乐休闲为主,让顾客在紧张的工作、生活之余,有个休闲放松的场所,但有些经营者为求利益最大化,铤而走险触及红线,久而久之,形成了黄色经营链条,严重影响到了娱乐场所的正常经营氛围,成为业界潜规则,滋生着“污垢”,使娱乐场所成为名符其实的“五乐场所”。
当然,此种现象不仅仅是东莞存在,恐怕在全国各地均已不是什么秘密。
作为一个正常的经营场所,政府无权彻底查封娱乐场所的正常经营行为,但面对娱乐场所曾经大量存在的问题,有关执法、监管部门是否在严打之后,建立了有效的监管制度呢?毕竟靠经营者自律性的“签订责任书”,只不过是隔靴搔痒,有作秀之嫌。
娱乐场所严禁黄、赌、毒列入我国法律亦非一天两天,但为何会演变成东莞扫黄风暴,我想个中的原由也是不说而明的。
在潜在的强大利润面前,在法律监管存在盲目或死角时,经营者当然会铤而走险,当“偷着乐”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民众亦会对“东莞式娱乐场所”变得麻木,最后的结局自然会形成扫黄风暴周而复始地进行。
历经扫黄风暴洗礼的东莞娱乐场所能够依法复业,这本身是件好事儿,说明东莞娱乐场所已被洗刷干净,这是当地政府信心的表现,更是向社会宣告东莞的打黄扫非工作取得了成效。
但是,在对恢复经营的娱乐场所经营者进行打击整治涉黄问题警示谈话并签订责任书的同时,更应该思索如何建立健全制度性监管,例如可以让进出场所的顾客像进出宾馆一样必须进行身份信息登记,服务生必须有第三方培训机构资格证方能上岗等方式,让娱乐场所处于阳光的曝晒之下,让那些“飞蝇爬虫”无处藏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