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大普法”新格局 普法工作转向“大合唱”

07.09.2015  12:57

  核心提示

  “谁执法谁普法”是法治中国的新要求,是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保证。

  记者获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江西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普法由“独唱”转向“合唱

  “《意见》的出台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的具体体现。”省普法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全面实行,将彻底改变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一家‘独唱’的局面。

  《意见》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的工作原则,要坚持执法司法和普法宣传相结合,牢固树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就是最好普法的理念,通过严格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公正司法;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时间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坚持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强化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的指导,落实普法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建立党政领导、党委宣传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体制;坚持普法宣传和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相结合,以推动普治共举为导向,发挥法治宣传的源头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促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能力和自觉。

  省普法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意见》,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将围绕依法履行工作职能,充分发挥机关(系统、行业)的职能优势、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据以履行职能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自觉承担普法工作社会责任,形成普法“合唱”的生动局面。

  “《意见》最大亮点在于明确了执法者既要执法又要普法,执法者就是普法者,将普法与立法、司法、执法关联在一起,可以有效发挥执法司法人员普法的天然优势,推动依法行政,对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省地税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李琰认为。

  “谁执法谁普法”明确责任主体

  《意见》明确,“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主体是全省各级承担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的部门和单位。同时,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负责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及社会公众宣传普及据以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

  对于具体的普法方式,《意见》也有明确要求:要通过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进行普法,让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司法活动中感受宪法和法律权威,主动接受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对宪法法律的尊崇和信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法律规定、法律程序,解答法律问题,把执法司法现场变成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的第一现场;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普法,探索媒体庭审直播、群众旁听庭审、案件宣讲等有效形式,主动向社会宣传法律知识,解答公众法律疑问;突出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普法,组织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引导和帮助公民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针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普法,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积极性;加强日常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型媒体各自优势,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公民法治理念,增强法治素养;强化系统行业内部普法,建立健全学法用法、考法考核等制度,不断提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执法司法能力和水平。

  为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意见》还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建立健全台账管理机制、督导推进机制、公益普法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地税部门作为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意见》的要求将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的长效机制。坚持‘地税执法和普法宣传、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上下联动与属地管理、普法宣传与治理法治化’四个结合,把时代精神、地税特点与地域特色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纳税人,突出重要时间节点,针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普法。”对于如何贯彻落实《意见》,李琰表示,省地税局已经有了明确的计划,我省其他各级行政机关也将进一步行动起来,积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推动普法责任落实

  《意见》还要求,全省各级国家机关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把手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部门本行业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加强普法人员保障和经费保障,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

  “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有利于推动普法工作的责任落实,促进各级国家机关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包括台账管理、督导推进、公益普法、考核评价在内的一整套完备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对于《意见》规定的实行“谁执法谁普法”一把手责任制,不少部门如是说。

  《意见》明确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监督主体是各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意见》要求各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督查等职能,加强对国家机关开展普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统筹协调,努力为普法工作搭建平台。同时,按照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普法责任主体单位的督查和考核力度,对普法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典型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任务未完成的单位要予以通报,督促限期整改。

  另外,记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意见》,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和省普法办还将联合制定《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任务分工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单位的普法重点和时间节点,确保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常、抓细、抓长、抓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