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湖景区花博园项目下达房屋“征收令”(图)

02.09.2015  00:30
梅湖景区花博园项目下达房屋“征收令”(图) - 上饶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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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www.srzc.com

 8月31日,记者从青云谱区政府获悉,花博园项目房屋征收正式启动,目前青云谱区政府已经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并公布了房屋评估价格。同时,记者还了解到,在9月26日(含)前完成签约并完成搬迁的被征收户所获得的奖励最高。■邹颖芳、信息日报记者赵婉露/文

  总体情况

  征收对象

  花博园项目青云谱区阳光乳业周边地块(含规划路)国有土地上房屋建筑,涉及258户,面积约2.68万平方米

  评估价格

  最高价6968元/㎡;

  最低价6447元/㎡

  签约期限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6日止。

  搬迁期限

  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之日起15天内

  另外,南昌市常住户口被征收人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6㎡且在南昌市城区无其他房屋的,按36㎡建筑面积进行安置补偿。

  有线电视迁移按每户120元补偿;固定电话迁移按每户128元补偿;宽带迁移费按电信部门的电话移机保号费200元补偿;分体壁挂式空调迁移费每套300元,分体立式空调迁移费每套500元。电、燃气热水器迁移费每套100元,太阳能热水器每套400元;选择货币补偿管道煤气按每户3200元补偿。

  选择产权调换

  私房住宅:安置地为朱桥花园安置小区

  ●可选择实行就地就近产权调换,按照“征1还1,就近靠档”的原则进行安置。安置房地点为朱桥花园安置小区。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按交房顺序领取选房序号。

  ●装饰装修补偿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搬迁补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内的每户每次500元;建筑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每户每次500元,超出部分每平方米3元。

  ●临时安置补助:一次性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13.5元发放6个月补助费;户结算后少于600元的,按600元标准发放6个月补助费。

  选择货币补偿

  其他奖励

  此外,对在2015年10月16日(含)前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给予以下奖励:每提前一天签约并完成搬迁交房的按每户每日600元奖励,最高奖励每户不超过12000元,即9月26日(含)前签约可获金额最高奖励。对整栋提前搬迁的,设立整栋提前搬迁奖。

  同时,被征收人取得的货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中相当于货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免征部分契税时间自下发征收决定之日起1年内购买住宅房屋的有效。

  私房非住宅:按规定搬迁可获6个月补偿

  ●补偿方式:实行货币补偿。

  ●搬迁补偿:按5元/㎡或委托房地产(资产)价格评估机构通过评估确定。

  ●征收经营性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市场评估价的3%进行补偿。

  ●征收非经营性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搬迁的,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补偿奖励。

  单位自管住宅:获全产权的按私房征收补偿

  单位自管住宅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

  ●对已参加房改获得全产权的房屋和集资房的征收,将按私房征收补偿执行;

  ●对已参加房改仅取得部分产权房屋的征收,按照有关规定完善产权后,按私房征收补偿执行;

  ●如该房屋属于单位产权的,属划拨用地的进行产权调换。

  单位自管非住宅:扣40%出让金后实行货币补偿

  征收划拨土地上公有经营性非住宅房屋有合法报建手续或被征收房屋产权证明的,按市场评估价扣除40%土地出让金后给予货币补偿。征收划拨土地上的单位非经营性非住宅房屋,征收人为国有单位的按市场评估价扣除40%土地出让金后给予货币补偿,相应土地不予另外补偿;被征收人为非国有单位及个人的,按市场评估价扣除60%土地出让金后给予货币补偿,相应土地不予另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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