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展景区门票价格整治 不得擅自提高票价

01.10.2015  12:19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是:经营者不执行价格政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政府有关部门制定门票价格中违反定价规则、程序规定的行为,以及门票价格虚高等问题。省发改委、省旅发委提出,各地要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旅游强省建设的意见》的要求,从2013年10月起,全省景区、景点门票价格5年内不涨价。

  省发改委、省旅发委在下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要求,要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景区,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经营者自主制定门票价格应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价格水平;各类景区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要严格执行定价规则、程序,纠正违规调价,降低不合理、虚高的价格水平。要加强市场监管,国庆等法定节假日期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巡查力度,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快速反应,即时立案,及时处理,迅速反馈。要建立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门票价格水平惩戒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门票价格科学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