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档案局积极做好档案惠民服务工作

26.01.2015  20:05
  

周海荣师傅1971年进入我市原第二轻工业局下属的景德镇市皮革厂工作,1980年成为我市唯一被特招进入省体委,成为一名摩托车运动员(详见原江西省劳动局1980年下发的(80)赣劳计字第088号文)。1983年从省体委退役分配到我市焦化煤气厂上班,1988年调到人民银行景德镇支行工作直至现在。由于周师傅2015年3月份就要退休,根据规定我省人民银行系统工作人员统一在省社保办理退休,单位经办人员在审核时发现周师傅的人事档案袋中只有1983年从省体委退役分配到焦化煤气厂上班之后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佐证工作时间是从1980年开始,而且1980年之前在原第二轻工业局下属的景德镇市皮革厂工作期间的相关材料一份也没有,相关工龄少了近10年的计算依据。周师傅非常着急,先是到原第二轻工业局留守处寻找未果,又到市工业管理办公室也未查到,后经他人提醒来市档案局要求查找相关资料。我局档案管理科的同志在仔细了解周师傅的情况后,利用eAMS档案信息数字化管理平台查阅原市第二轻工业局(全宗号:1057)、原市劳动局(全宗号:103600)的档案,将周师傅1971年进入市皮革厂招工介绍信存根、1977年转正定级表、1980年特招进入省体委调动介绍信存根以及原江西省劳动局1980年下发的(80)赣劳计字第088号文件、1983年退役分配到焦化煤气厂上班工作介绍信存根、1988年调到人民银行景德镇支行工作调动介绍信存根等共8份材料全部调阅出来,将相关材料打印、复印并加盖证明材料专用章,这些材料一下子就将周师傅近10年的工龄接续上。周海荣师傅对我局同志的热情周到的服务非常感激,想要酬谢我局档案管理科的同志,被我局同志婉言谢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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