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2.08.2015 23:45
本文来源: 监察厅廉政网
日前,景德镇市纪委监察局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浮梁县建设局原测绘队队长邓长生(已退休)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邓长生在职期间,先后多次收受某房地产公司购物卡,共计3000元。鉴于其为退休人员,2015年7月,经浮梁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邓长生党内警告处分。
景德镇市水务局工作人员李保国违规安排用餐问题。2015年3月27日晚,市水务局食堂工作人员李保国违规私自安排个人朋友在食堂用餐。经市水务局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保国行政警告处分,补缴餐费527元,责成其作检查并在全局系统通报,对办公室副主任张武安进行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抓早抓小,发现苗头及时提醒、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执纪,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一把尺子量到底,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格审查和处理,不搞下不为例,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追究一起,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景德镇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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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2015 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