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公司债务转让股权 景德镇昌江区两男子涉嫌合同诈骗被批捕

20.08.2014  19:31

两男子为还旧债欠新债,私自拿公司土地作抵押借款,负债累累后隐瞒债务转让公司。近日,景德镇市昌江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案件。

犯罪嫌疑人廖某和金某因欠了很多债务,被债主催还,四处借钱以新账还旧账。金某向放高利贷的陈某要求借400万,遭到拒绝,陈某表示要借给“身份硬的人”有保障。两人于是找到江西省信用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总经理彭某,由彭某向陈某借400万,再转借给金某和廖某。

借款时,二人根本没有还款能力,但知道彭某是金融系统行内人士,不确保还款能力不会借钱。两人当时是天源陶瓷太阳能灯具有限公司股东,遂告诉彭某,他们是需要打土地款435770元到高新区政府,用于公司办土地证相关手续。作为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高新区政府会全额返回给该公司。就这样,廖某与金某在未告知公司股东苏某的情况下,私自以天源公司土地作抵押,给彭某打欠条借得400万。而事实上,高新区政府将400万返还给公司后,两人并未还钱给彭某,而是把钱用来还其他私人债务。

此后,廖某与金某又私自以天源公司名义欠了200万元,债主找到公司大股东苏某催帐。苏某怕二人瞒着他让公司负债累累,急于卖掉公司。三人在隐瞒公司土地被抵押和各种隐形债务的情况下,与他人签订了天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014年7月6日,廖某在珠海市被抓获归案,并被景德镇市公安局昌江分局刑事拘留。经调查,廖某与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涉嫌合同诈骗罪,由昌江区检察院批准逮捕。(欧阳文君)

供稿:景德镇市昌江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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