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昌江区依法治湿地步伐加快

17.07.2014  10:20

      一是在全面推进城镇化建设中,景德镇昌江区始终贯穿湿地保护这根红线,坚持不因建设而破坏湿地,绝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设置招商引资企业入园“门槛”,进行规范环评,环评不达标的企业不准入园;二是建立由林业、环保、水务、农业等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机制:①对已入园的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监控,督促其完善排污设施,坚持达标排放。②对违法挖沙、淘金或退湿还田等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依法查处,并做到三个不放过:案件未查清不放过、肇事者未受到处罚不放过、湿地不恢复不放过。2012年5月《湿地条例》施行以来,该区共查处毁坏湿地案件20起,刑拘1人,有效遏制了破坏湿地资源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