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昆明暴恐案件:凡枉杀一人 如杀众人

03.03.2014  17:40

  29条生命,消失于3月1日昆明火车站那个恐怖之夜,令所有国人惊痛悲愤。

  天空中飞翔着红嘴鸥的春城,本来拥有四围香稻、万顷晴沙、九夏芙蓉、三春杨柳的美丽祥和,居然被野蛮的砍刀血浸。这起有组织的暴恐行为,其残忍惨烈程度,目击者只能用“丧心病狂”、“惨无人道”形容。已经望见家中灯火的旅人,包括妇孺,从此无归。

  这残忍一幕,让人类文明蒙羞,挑衅法治底线。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当天迅速发表强烈谴责,“没有任何理由可以为杀害无辜平民的行径开脱,事件的肇事者应当被绳之以法”。是的,针对平民的暴行,无论在任何文化背景下,都是绝对的恶。

  这起事件,让更多人看清了事件背后、披着宗教外衣的民族分裂组织“绝对的恶”。他们曾经祭出莫须有的“突厥斯坦”的概念,把“突厥“这个并未发展成近代民族的中世纪部落名称,弄得神乎其神,更扯成一面民族分裂之旗,蛊惑今天的民众。当其恐怖行为难获国际社会同情之时,又改头换面,借来颇为动人的“人权、宗教自由和民族自决”等语句,重整旗鼓,但总是屏不住寻找机会“要出点大事”的焦虑。

  血淋淋的“大事”出了,从中,何尝能看到一星半点的“人权”影子?从最不设防的地区、没有任何利害冲突的公共场所,以最直接和残忍的方式剥夺无辜民众生命权,目的就是散布恐惧、挑唆仇恨、固化分裂,造成人人自危,民族对立。

  看到通缉的凶徒,大多是25岁上下的青年。当他们被恐怖组织洗脑灌输“为真主安拉殉身”,其实,古兰经说,“凡枉杀一人的,如杀众人;凡救活一人的,如救众人”。枉杀无辜,真主不容。民族分裂分子违反人道的暴恐行为,即便在民族地区也不得人心,更严重悖逆宗教原则,荼毒民族文化,歪曲穆斯林形象,挑唆年轻人以自残、行凶为个人甚至家族荣耀……将绚烂美好、欢乐祥和化为一团漆黑、噤若寒蝉,是一种不加掩饰的反人类、反文化行为,也是所有民族的共同敌人。

  因此,我们一面要祭起法律之剑,严惩凶徒;一面亦要高张理性之旗,切勿上当。要用理性来还原不同民族的缘起与发展,尊重不同民族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习俗,厘清恐怖组织与民族兄弟的区别,才能不让凶徒和凶徒背后的人得逞,才能维护民族和谐共处。如果以非理性去对抗非理性,狞笑的正是躲在暗处的暴恐制造者,这正是他们巴望看到的民族分裂局面和盲目对立情绪,非但不能替遇难者讨回公道,反将招致更多非理性行为的前仆后继。

  善良的人们啊,切勿中招。(李泓冰)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