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新规着力约束舆论场恶意
最高法严管“舆论暴力”
最高人民法院10月9日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次发布的司法解释,与已经实施的《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共同形成了互联网法律问题的裁判规则体系,对于规范网络行为、建立良好的网络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观察最高法新规,可以发现规定重在约束自媒体“标题党”、无良转发、恶意“人肉”等“舆论暴力”。人民网观点频道评论指出,最高法首次对个人信息圈定“保护网”,主要有三层意思:一是非法删帖、网络水军,不能乱搞,明确承担责任;二是大V不能“持V自重”,受众越多,越该谨言慎行;三是严管“人肉搜索”,动不动就把别人隐私晒出来,必须承担侵权责任。最高法新规旨在有效约束舆论场恶意,强调自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大V对转载网络信息的注意义务就要比一般人高。
最高法在明确约束“人肉搜索”曝光个人隐私的行为之外,也提出为了公共利益且在必要范围内可免于担责。光明网评论《约束人肉搜索应给监督公权留个后门》就认为:“公职人员的隐私与公众的隐私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应该是两个概念。作为公职人员,其言行举止、财产状况、额外收入等,理应充分公开,这也意味着,一入公职便要让渡部分的隐私权,如此,公众才能更好地监督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从这来说,对公职人员进行‘人肉搜索’,去发现这背后有无贪腐问题,理应得到足够的宽容。”
发改委为何成为一个反腐重点?
继反腐风暴横扫山西之后,国家发改委再次成为反腐漩涡的中心。统计数据显示,自2013年5月至今年9月,全国范围内共有19名现任或曾任发改委系统的官员被查处。十八大以来,发改委系统中“栽下马”的官员数量在国务院25个组成部门中最多。尤其是曾被谐称为“天下第一司”的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继原司长曹长庆、副巡视员郭剑英被查之后,9月27日晚,发改委价格司又有三名司级官员被带走,包括接替曹长庆担任司长不久的刘振秋及两位副司长周望军和李才华。
没有制衡和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红网评论分析发改委系统成了落马官员的最密集地:“就是因为‘发改委集各领域的审批权于一身,审批权权限过大’。素有‘小国务院’之称的发改委,以其举足轻重的各种实权,把官场腐败中的权力寻租,表现得淋漓尽致。”
中改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匡贤明则认为:“价格司‘防腐’的关键在于,通过价格改革及价格管理职能的调整,彻底改变权力运行过于集中的格局,逐渐变管理为‘服务’,着眼于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这比起单纯的放权,要更为重要。”
反腐败斗争首晒“官赌”
赌博是一些干部贪腐的导火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截至今年9月,整治查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案件6122起,涉及7162人。“官赌”问题在30多个省区市均有出现,当数浙江最严重:查处案件1575件,处理1544人;广东第二:查处1114起案件,处理1127人。
舆论认为,首次大规模暴露“官赌”,意味着这一曾被忽略甚至有些“隐秘”的问题,成为反腐突出的焦点。党员干部赌博呈现“农村强于城市,基层强于高层”的趋势。同时,网络赌博、赌球赌马等新兴赌博方式逐渐出现。舆论呼吁对此应该及时关注,并且采取手段加以整治。《新京报》刊发题为《整治“官赌”要有更严格的“规矩”》的文章指出:“整治‘官赌’将是‘持久战’。只有确立官员涉赌必查,凡赌必究的制度预期,才能防微杜渐,避免官员从‘小赌’逐渐沦为‘大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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