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07.04.2016  10:37

3月份,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良好,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但较大事故呈上升趋势,依然不容乐观。

一、3月份全省各类事故情况

3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8起,死亡39人,环比多30起,多21人,分别上升107.14%和116.67%;发生较大事故2起(含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7人,同比多2起、环比少4起;未发生重大事故。具体统计如下:

(一)各行业事故情况

1.采矿业发生1起,死亡1人,环比多1人。

2.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13起,死亡13人,环比多11人。其中:

(1)化工发生事故1起,无人员死亡,环比少1人;

(2)烟花爆竹未发生事故,环比持平;

(3)冶金机械八大行业发生事故12起,死亡13人,环比多12人。

3.建筑业发生2起,死亡2人,环比多2人。其中:

(1)房屋建筑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环比多1人;

(2)建筑安装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环比多1人;

4.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42起,死亡23人,环比多7人。其中:

(1)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36起,死亡20人,环比多7人;

(2)铁路交通发生事故6起,死亡3人,环比持平;

(3)水上交通未发生事故,环比持平;

(4)民航无飞行事故。

5.农林牧渔业未发生事故,环比持平。其中:

(1)农业机械未发生事故,环比持平;

(2)渔业船舶未发生事故,环比持平。

(二)较大事故情况

发生较大事故2起(含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同比多2起,环比少4起,均为道路交通事故。按地区(单位)分:

1.  赣州1起,同比多1起,环比持平;

2.  吉安1起,同比、环比均多1起;

二、1-3月全省各类事故情况

1-3月份,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48起,死亡109人;发生较大事故(含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5起,死亡50人,同比多10起;未发生重大事故。具体统计如下:

(一)各行业事故情况

1.采矿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其中:

(1)煤矿未发生事故;

(2)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事故2起,死亡3人;

2.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18起,死亡21人。其中:

(1)化工发生事故2起,死亡1人;

(2)烟花爆竹发生事故1起,死亡3人;

(3)冶金机械八大行业发生事故15起,死亡17人。

3.建筑业事故8起,死亡9人。其中:

(1)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

(2)交通建设工程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

(3)工矿工程建筑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4)建筑安装业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

4.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发生事故119起,死亡76人。其中:

(1)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02起,死亡65人;

(2)铁路交通发生事故16起,死亡10人;

(3)水上交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

(4)民航无飞行事故。

5.农林牧渔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0人。其中:

(1)农业机械发生事故1起,无人员死亡;

(2)渔业船舶未发生事故。

(二)较大事故情况

发生较大事故(含非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15起,同比多10起。按行业(领域)分:烟花爆竹1起,道路交通14起,均同比上升。按地区(单位)分:

1.南昌1起,同比多1起,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

2.九江1起,同比多1起,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

3.赣州3起,同比多1起,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

4.宜春1起,同比持平,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

5.吉安2起,同比多2起,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

6.上饶2起,同比多2起,1起为道路交通较大事故,1起为烟花爆竹较大事故;

7.高速公路5起,同比多4起。

三、下步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分析及主要措施 

4月,从季节特点看,我省进入主汛期,强降雨、强雷电和集中降雨增多;尤其是气象局、水文局预测预报,今年主汛期全省降水偏多,有降雨集中期,有暴雨洪涝,今年发大洪水的可能性增大;严密防范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是重中之重。从时段特点看,全国“两会”结束后,各行业领域均已完全进入正常运营状态,生产经营、交通运输和基础设施建设愈加繁忙,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从历年事故统计数据来看,全国近10年4月份共发生重特大事故62起,占比近十分之一,是每年重特大事故高发期;我省2011年至2015年,4月份发生较大事故共24起,其中道交事故18起,火灾2起,金属与非金属矿2起,冶金机械八大行业、建筑业事故各1起;过去的事故教训,务必警示高悬。

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贯彻落实3月30日省安委会会全体成员会议和《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一是要切实抓好汛期安全措施落实。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认真做好矿山企业防洪和防治水、尾矿库(尾沙坝)溃坝预防、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烟花爆竹企业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库房(工房)的监控等工作。组织对建筑工地和各类厂、矿区工业厂房、职工宿舍、居民生活区以及建立在排土场、废石堆、垃圾填埋场等周边的建筑物和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坚决防范因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雷击等自然灾害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和次生事故;二是要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继续推进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重点县整顿攻坚工作,继续打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深化工贸行业粉尘防爆、液氨制冷等重点整治,统筹推进道路交通、消防等领域专项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开展各个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安全监管、气象、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横向协调联系。要完善预警预报设备设施,畅通信息传递沟通渠道。要开展应急物资、队伍准备情况检查工作,要求汛期各类应急救援队伍进入战备状态,具备随时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能力。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防汛值班制度,强化上级对下级防汛值班情况的检查、抽查,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附件:1.2016年3月全省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

2.2016年3月全省较大事故情况统计表

3.2016年3月全省各地区(单位)较大事故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