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大病保险工作早实施、群众早受益,江西明确要求,所有设区市要在今年3月底前,出台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方案,5月底前完成商业保险机构招投标工作,6月底前实现大病保险补偿,每个设区市要有不少于50%的县(市、区)开展大病保险,有条件的设区市要实现全覆盖。
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截至4月23日,南昌、萍乡、九江、新余、鹰潭、赣州、吉安、宜春、抚州、上饶10个设区市,均已下发新农合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并启动了招标工作。(来源:大江网 记者 杨林)
江西6月底实现大病保险补偿 -
南昌15:08 03.05.2014 新闻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