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7月底要基本完成省市县机构改革

26.02.2014  12:58

  25日下午,省政府召开全省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国务院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对我省有关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省长朱小丹在广州主会场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作改革相关情况说明。省委常委、秘书长林木声主持会议。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领导小组成员、省编委组成人员、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编委组成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朱小丹强调,推进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是新时期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我省推进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是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根本途径,是对政府自身的重大考验。只有改革到位见效,才能在全社会树立政府勇于改革、立说立行的形象,才能带动其他领域改革攻坚,增强改革协同效应。

  朱小丹指出,这次改革最大的特点是把转变职能作为核心,并置于机构改革之前。全省各地、各部门要扎实推进我省各级政府职能转变,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该放的权力放开放到位,把该管的事情管住管好。要做好中央和省下放审批事项的“接、放、管”,继续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切实加强政府事中事后监管,认真编制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强化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职责,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行职能。要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推进机构综合设置;理顺上下级政府关系,完善基层政府功能。要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确保本届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从源头上把好编制使用关;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

  朱小丹强调,本轮省级机构改革要在2014年第一季度前完成,地级以上市要在2014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县(市、区)要在2014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各市县政府还要抓紧提出到2017年的职能转变总体安排和工作规划。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处理好本轮地方政府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专项领域改革等的关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确保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