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集中三个月时间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

02.06.2015  21:37

  为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增强反腐败高压震慑,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反腐败的实际成效,近日,抚州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决定从6月至8月底集中三个月的时间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严查“贪蝇”等基层腐败案件,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 

  据悉,此次行动将突出查处八个方面内容,即:查处在征地拆迁、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土地征收流转过程中优亲厚友,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问题;查处虚报冒领、侵吞挪用各类专项补贴,截留、贪污、挪用强农惠农、扶贫救济、低保医保资金的问题;查处基层执法、行政审批、市场监管、服务窗口等行业的工作人员利用执法权、司法权、审批权或市场监管权进行权钱交易、受贿索贿,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社会影响坏、群众怨气大的问题;查处公共服务部门,利用所在的特殊部门或垄断行业,向群众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敲诈勒索的问题;查处在民生服务、投融资等关键岗位中经手管理国家资金、资源,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查处基层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对职责范围内的责任事项放任不管,服务态度冷漠、组织纪律涣散、工作推诿扯皮、方式简单粗暴等“为官不为”、庸政懒政问题;查处基层在“三资”管理存在的以权谋私、私分、挪用、侵吞涉农的各项补贴及资产、资源处置和财务管理挥霍浪费,乱支滥补的问题;其它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市纪委要求,各县(区)纪委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工作,纪委书记要负总责、亲自抓,亲自协调、督办;要加大“拍蝇”力度,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要坚决落实查办案件和办案安全“一岗双责”,把办案安全牢记于心、勤抓在手;要加大查处群众身边腐败案件情况的曝光力度,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要坚持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几起有影响的损害群众利益方面的案件,并开展警示教育。此外,该市纪委将不定期进行调度、督查,并适时召开工作片会,通报查处情况,确保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抚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