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月满”狱园 母亲帮教助儿早日“新生”
小小月饼代表儿子的心意
人民网南昌9月13日电 “亲爱的妈妈,我还有七年刑期,在以后的改造生活里,我会全身心投入,不管路有多长、多难,我都会积极面对,争取更优秀的成绩早日‘新生’,感恩社会,回报父母和家人……”说这话的是江西省未管所17岁的服刑犯黄某,当天,该所举行百位母亲进狱园中秋节帮教活动,黄某的一席话说出了未成年犯们的心声,而台下的母亲们早已泪流满面。
经过严格的安检,百位母亲走进设在未管所食堂的活动现场,她们的孩子早早在这里等候。见面的瞬间,母子相拥,泪水交织在一起。在餐桌上,除了有月饼,还摆放着各式各样的水果,边吃着边聊着,母子之间此刻似乎有说不完的话。
17岁的黄某在14岁那年因一时冲动,打架时将人捅死,导致自己锒铛入狱。“我的行为给他人、家人以及社会带来不必要的伤害,我也因此失去自由、断送学业,付出沉重代价。”黄某说,当得知自己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时,悲观、绝望、落寞、恐惧时刻伴随着他,监狱的管教民警一次次和他促膝长谈,用一个个改造成功的案例教育和开导他,生病时无微不至的照顾,让他扬起了积极改造、重新做人的风帆。
在帮教的现场,管区民警告诉黄某的母亲,黄某凭借踏实的改造和突出的表现,近3年来,年年被评为积极改造分子、劳动能手,到现在已经减刑1年8个月15天,并且很快又可以再次减刑。听着民警对儿子的表扬,黄某的母亲非常激动,她鼓励儿子一定要再接再厉,听管教民警的话,积极改造,“尽管你犯了错,但是我和你爸爸对你从未放弃,好好表现,争取减刑,我们等你回家。”母亲紧紧拉着黄某的手说道。
据了解,在每年的传统节日请未成年犯母亲走进监狱和自己的孩子团聚成为未管所的“传统活动”。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该所所长、党组书记李学珍说,监狱民警的职责就是帮助服刑人员认识自己过去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和社会危害,认罪悔罪,在接受刑罚的同时,真正通过服刑改造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将服刑人员改造成为有道德、有爱心、有责任担当,对社会和家庭有用的守法公民,“不管过去犯了什么罪,他们永远都是母亲的心头肉,只要他们愿意弃恶从善、重新做人,我们就要为他们提供和创造机会,帮助他们告别过去、重头再来。”(时雨、李斌)